标题:公告本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法遭裁处罚锾乙案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46sb05
内文:
1.事实发生日:113/06/11
2.事实发生主体:本公司
3.发生缘由(事件说明):本公司废水排放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条第1项、第18条之1第1项之
规定。
4.处理过程:经本公司提起诉愿,处分机关(高雄市政府)依违反水污染法裁处罚锾。
5.处分情形:罚锾及处环境讲习8小时。
6.是否遭裁处罚锾:是
7.裁罚金额(元):新台币 3,423,000 元
8.预计可能损失或影响:罚锾新台币3,423,000元。
9.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元):无
10.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1.投资污水防制设备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
2.未来因应措施,对污水处理排放进行电子化监控及增设污水专责操作人员。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发布重大讯息:否
12.其他应述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