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告本公司113年现金增资相关事宜(补充每股认购价格)。
来源:m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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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4/01/02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3/12/03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3/10/08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
(1)发行总金额:新台币650,000,000元
(2)发行总股数:普通股65,000,000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9.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新台币12元,总募集金额为新台币
780,000,000元。
10.员工认股股数: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5%,计9,750,000股由员工认购。
11.原股东认购比率:
增资发行新股之75%,计48,750,000股由原股东依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
所载股东持股比例认购,原股东每仟股可认购161.95151股。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发行股份10%,
计6,500,000股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认购一股者,得于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
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并凑,其并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
认购不足及逾期未办理并凑之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4/01/15
17.最后过户日:114/01/10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4/01/11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4/01/15
20.股款缴纳期间:114/01/18~114/02/18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3/12/06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元大商业银行高雄分行。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板信商业银行台南分行。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因应现金增资作业,本公司国内第四次有担保转换公司债,于
113/12/20~114/01/15停止受理转换。
(2)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3年12月3日
金管证发字第1130362520号函核准申报生效。
(3)因资本市场筹资环境变化快速,为掌握订定发行新股及实际发行
作业之时效,前揭现金增资计画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计画项目、
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之效益及其他相关事宜,如遇法令变更、
经主管机关指定修正或因客观环境有所改变而有修正之必要时,授权
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