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6869 云豹能源 决议买回库藏股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4-12-16 14:47:12
标题: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买回库藏股
来源:MOPS
网址:
https://mopsplu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12/16
2.买回股份目的:转让股份予员工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4,085,924,752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3/12/17~114/02/16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1,50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170.00~230.00,公司股价低于区间价格下限,将继续买回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1.09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无买回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
不适用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本公司经第6届第26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案由四: 本公司拟买回公司股份案,谨提请 审议。
说 明:一、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及“
上市上柜公
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规定办理,拟买回本
公司股份转让予员工。
二、有关本次拟办理买回股份之相关事项订定如下
1.买回股份之目的:转让股份予员工。
2.买回股份之种类:本公司之普通股。
3.买回股份之总金额上限:依法令规范,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为不超过新台币4,085,925
仟元。本
次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之上限为新台币345,000仟
元。
4. 预定买回之期间与数量:自113年12月17日起至114年2月16日止,买回1,500,000股。
5. 买回之区间价格:每股新台币170元至230元之间,惟当公司股价低于所定买回区间价
格下限时,
将继续执行买回公司股份。
6. 买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三、本次买回本公司股份之库藏股转让员工办法,请详附件5“云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买回股份
转让员工办法”。
四、依据“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之规定,本公司目前已发行且流通在外普
通股为
137,830,041股,本次拟买回之股份仅占前揭股数
之1.09%,且系以自有资金买回,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及财务状况,拟由董事会出具
之声明书,
请参阅附件6。
五、本案业已委请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针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请参
阅附件7。
六、前述未尽事宜,或如因主管机关指示或经评估需修正时,拟授权董事长先裁示决行后
,再提董

会报告。
七、本案业经第一届第二十五次审计委员会(113年12月16日)审核通过,依法送请董事
会决议。
八、敬请 公决。
决 议: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过。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云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第1项第1款及金
融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之“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等
相关规定,订定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除依有关法
令规定
外,
悉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转让股份之种类、权利内容及权利受限情形)
第二条 本次转让予员工之股份为普通股,其权利义务除有关法令及本办法另有规定者外
,与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转让期间)
第三条 本次买回之股份,得依本办法之规定,自买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或分次转
让予员工。
各次转让作业之员工认购缴款期间及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另行订定。
(受让人之资格)
第四条 凡于认股基准日前到职满一年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提报董事会同意之本公司员
工及符合一
定条件之国内外控制或从属公司之员工,得依本办法第五
条所定认购数额,享有认购资格。兼职员工、临时性员工、短期工读生及顾问均不适用本
办法。
(员工得认购股数)
第五条 员工得认购股数应考量员工职等、服务年资及对公司之特殊贡献等标准,订定员
工得受让股
份之权数,并须兼顾认股基准日时公司持有之买回股份总
额及单一员工认购股数之上限等因素,实际具体认购资格及认购数量由董事会决议,不得
授权董事

决定。惟认股人具经理人身份者,应先提报薪资报酬委
员会审议后,呈送董事会决议;转让之对象非具经理人身份者,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再提报董

会决议。
员工于认购缴款期间届满而未认购缴款者,视为弃权;认购不足之余额,得由董事长另洽
其他员工

购之,并依认股人身分提报审计委员会或薪资报酬委员
会审议后呈报董事会决议。
(转让之程序)
第六条 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之作业程序:
一、依董事会之决议,公告、申报并于执行期限内买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会依本办法订定及公布员工认股基准日、得认购股数标准、认购缴款期间、权利
内容及限

条件等作业事项。
三、统计实际认购缴款股数,办理股票转让过户登记。
(约定之每股转让价格)
第七条 一、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以实际买回之平均价格为转让价格,惟转让前,
如遇公司已
发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减少),得按发行股份增加(或
减少)比率调整之,转让价格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一位,第二位须四舍五入。
转让价格调整公式:
实际买回股份之平均价格x (公司买回股份执行完毕时之普通股股份总数/公司转让买回股
份予员工
前之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以低于实际买回之平均价格转让予员工者,应于转让前,提经
最近一次

东会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之出席,出席股
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并应于该次股东会召集事由中列举说明“上市上柜公司买
回本公司

份办法”第10条之1规定事项,始得办理。
(转让后之权利义务)
第八条 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并办理过户登记后,除另有规定者外,余权利义务与原
有股份相
同。
(其他有关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事项)
第九条 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其所发生之税捐及费用应依相关法令由公司或员工
各自负担。
第十条 本公司为转让股份予员工所买回之股份,应自买回之日起三年内全数转让,逾期
未转让部
份,视为本公司未发行股份,应依法办理销除股份变更登
记。
(其他)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得报经董事会决议修订。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
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09%,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仅占本公
司流动资产之
11.00%,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
之维持。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依凯基证券承销商之评估意见,本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计划之买回区间价格尚称合理且
符合
有关规定,另对财务结构、权益报酬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及现金流
量状况之影响性,经评估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尚无重大影响。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
无。
作者: weekend88123 (宁静的夜晚)   2024-12-16 15:12:00
能源王!!
作者: jceefailurer (阿爸喂)   2024-12-16 16:22:00
老苏可以大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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