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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今(12)日召开董事会,会中重要决议如下:
一、核准2024年第三季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其中第三季合并营收约新台币7,596亿9千万元,税后纯益约新台币3,252亿6千万元,每股盈余为新台币12.54元。
二、核准配发2024年第三季之每股现金股利4.50元,其普通股配息基准日订定为2025年3月24日,除息交易日则为2025年3月18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条规定,在公司决定分派股息之基准日前五日内,亦即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3月24日止,停止普通股股票过户,并于2025年4月10日发放。此外,台积公司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国存托凭证之除息交易日及配息基准日皆为2025年3月18日。
三、为了因应基于市场需求预测及技术开发蓝图所制定的长期产能规划,核准资本预算约美金154亿7,995万元,内容包括:1. 厂房兴建及厂务设施工程;2. 建置先进制程产能、2025年研发资本预算与经常性资本预算;3. 2025年资本化租赁资产。
四、核准于不高于新台币600亿元之额度内于国内市场分次募集无担保普通公司债,以支应本公司产能扩充及/或污染防治相关支出之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