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7731 火星生技 公告董事会决议办理私募发行普通股
来源:tw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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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9/04
2.私募有价证券种类:普通股
3.私募对象及其与公司间关系: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对象以符合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6及行政院金融监督
管理委员会112年9月12日金管证发字第1120383220号令规定之特定人为限。
惟目前尚无已洽定之应募人。
(2)本次私募普通股可能应募之关系人或内部人名单如下,其选择方式与
目的,对本公司营运相关了解者:
(惟该名单仅为潜在应募对象,不代表该等内部人或关系人已知悉或同意
认购本次私募普通股案)
应募人 与本公司之关系
林玉龙 本公司董事长
墨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杨砚超 本公司法人董事墨森资本之代表人兼本公司总经理
黄敏助 本公司董事
董泽平 本公司董事
赵孟彦 本公司董事
卢韦华 本公司董事
史佳卉 本公司业务协理
林黎雯 本公司业务协理
张得章 本公司业务协理
郑有政 本公司财务协理
陈澔平 本公司会计经理
应募人属法人者,其股东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东及与本公司之关系:
法人应募人 其前十名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比例 与公司之关系
墨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杨砚超(100%) 本公司法人董事墨森资本之代表人
兼本公司总经理
(3)若应募人为策略性投资人,除可支持本公司财务结构以维系市场竞争
力外,并可藉其本身经验、技术、知识、品牌或通路等,协助公司提高
技术、降低成本、增进效率、扩大市场等效益之个人或法人。
A.必要性:有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及本公司长期营运成长能力,故有其必要性。
B.预计效益:将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扩展,改善营运绩效、财务结构。
(4)其他尚未洽定特定人之相关事宜及选择方式与目的,拟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以对公司未来营运能产生直接或间接助益者为首要考量,
并以符合主管机关规定之各项特定人中选定之。
4.私募股数或张数:不超过50,000,000股。
5.得私募额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授权董事会
不超过5次办理,合计总发行股数以不超过50,000,000股为限。
6.私募价格订定之依据及合理性:
以下列二基准计算价格较高者为参考价格。
(1)定价日前30个营业日兴柜股票电脑议价点选系统内本公司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营业日成交金额之总和除以每一营业日成交股数之总和计算,并
扣除无偿配股除权及配息,暨加回减资反除权后之股价。
(2)定价日前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之财务报告显示之每股净值。
本次私募每股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参考价格之八成,惟实际订价日拟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法令规定及发行当时办理私募之市场状况订定之,
并于价格订定二日内公告之。私募价格之订定将依据主管机关法令,参酌
上述参考价格,及考量证券交易法对于私募有价证券有三年转让限制而定
,应属合理 。
7.本次私募资金用途:
预计办理次数 资金用途 预计达成效益
第一次办理 充实营运资金或其他因应本公司未来长期业务发展之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经营风险,健全整体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未来营运绩效之效益。
第二次办理 充实营运资金或其他因应本公司未来长期业务发展之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经营风险,健全整体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未来营运绩效之效益。
第三次办理 充实营运资金或其他因应本公司未来长期业务发展之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经营风险,健全整体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未来营运绩效之效益。
第四次办理 充实营运资金或其他因应本公司未来长期业务发展之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经营风险,健全整体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未来营运绩效之效益。
第五次办理 充实营运资金或其他因应本公司未来长期业务发展之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经营风险,健全整体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未来营运绩效之效益。
8.不采用公开募集之理由:
因私募方式具有筹资迅速简便且限制转让有助于公司经营权稳定及拓展营运
,且较可确保公司与投资伙伴的长期合作关系,故拟采私募方式募集资金。
9.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无。
10.实际定价日:不适用。
11.参考价格:
(1)定价日前30个营业日兴柜股票电脑议价点选系统内本公司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营业日成交金额之总和除以每一营业日成交股数之总和计算,并
扣除无偿配股除权及配息,暨加回减资反除权后之股价。
(2)定价日前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之财务报告显示之每股净值。
本次私募每股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参考价格之八成,惟实际订价日拟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法令规定及发行当时办理私募之市场状况订定之。
12.实际私募价格、转换或认购价格: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法令规定
及发行当时办理私募之市场状况订定之,并于价格订定二日内公告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权利义务:
与本公司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依证券交易法
第43条之8之规定,交付日后三年内不得自由转让外,本公司将自交付日
起满三年后,授权董事会视当时状况,依相关规定向主管机关申请同意
后挂牌交易。
14.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15.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16.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私募计划之主要内容,除私募定价成数外,包括实际发行价格
、股数、发行 条件、计划项目、募集金额、预计进度及预计可能产生
之效益等相关事项,暨其 他一切有关发行计划之事项,若因法令修正
或主管机关规定或基于营运评估或客观环境之影响须变更或修正时,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当时市场状况及法令规定全权处理之。
(2)本公司私募有价证券议案,依证券交易法第43 条之6 规定,应说明
事项请详公开资讯观测站(网址:http://mops.twse.com.tw/),请点
选投资专区/私募专区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s://marxbiotech.com)
之“投资人关系”项下。
(3)本案于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提请113年10月2日股东临时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