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对兴富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重大讯息规定,
处以新台币5万元违约金
台湾证券交易所 上市一部 https://bit.ly/3ylVB4A
中华民国 113 年 7 月 26 日
兴富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齐裕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处分有价证券乙案,
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 4 条
第 1 项第 20 款情事,惟兴富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
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之规定,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新台币 5 万元,
并函知兴富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