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对敲,我真的觉得想太多了,小弟补习班法匠啦。
我们先看
证交法第155条第1项第3款
意图抬高或压低集中交易市场某种有价证券之交易价格,与他人通谋,以约定价格于自己出
售,或购买有价证券时,使约定人同时为购买或出售之相对行为。
上面这就是对敲的定义阿,我跟你讲好价格,你丢我捡;那么大的买盘,原本该涨的股票,
却没有涨,等同变相压低价格。这样不就构成了ㄇ?
3年以上,造成损害还要赔钱ㄛ
而且今天是1700亿的资金,不是1700元欸,这敲下去是好几亿的资金欸,证交所系统一定会
捞到好吗。
反正元大投的也是韭菜的钱,他收管理费就好,冒这个风险干嘛?
再来啦
刑法342条
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之
行为,致生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
元以下罚金。
大户为何会想要跟元大对敲,当然就是元大给出的是高于市价才会跟你敲,那这样不就对申
购人产生损害了吗?
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一个申购人去检举元大就好了,他不就烦死了...
结论:一张不卖,奇蹟自来,透支长将让我们看见神蹟
下礼拜我们就是要看到一天300亿的大场面!
没看到的话,可能就投书金管会、证交所、柜买中心、检调单位。
变成看元大的大场面了
河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