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股务部门网友在办理继承时关于裁判书

楼主: PTTHappy (no)   2024-02-17 20:42:09
我朋友发生一件麻烦事。
因为家族纠纷(不赘述)所致他的手足刻意卡他就是爽,他手足死不出面签字按照民法规
定的继承。
导致他必须诉请靠法院同样依照民法比例予以分配。其实因为继承人共两人,所以法官判
就是各得1/2。
所谓的麻烦事是,我朋友不是商管背景又欠缺社会经验,对这方面常识仿佛白纸
(不知道集保所的存在),委任律师处理该律师也漫不经心。
当初起诉状写的是各档股票到底有多少股数,请法院函查。法官也查了。
结果法官不知怎查的,结果某档股票的股数,竟然跟该档股票“实际”上的股数不同。
比如,依照集保所与其他权威场合(比如直接去该档股票股务部门)得到的数字是500股。
法官在裁判书上列表写的竟然是该档股票有1000股(判命两继承人各得1/2云云)。
我朋友本来一开始也不知此细节,后来在处理的过程中(比如报税等等)才发现“法官判
的该档股票的股数数字与实际存在的股数数字不合”。傻住。
若往难处想,“再打一次”诉讼“请法官重新判”,(因为他工作地点在外岛,必须委由
律师在本岛起诉被告,不然他无法出庭自己处理诉讼)费用(6万元)都比分割取得该档股
票的收益(假设4万元)还多(会不划算,但若就这么“认栽了”,4万元也不是小钱啊)

所以请问有股务部门经验的网友,实务惯例上,股票公司的股务部门通常会给方便“依照
裁判的意旨(但不拘泥‘股数数字’)”将“实际的股数”予以1/2过户给我朋友吗?
或是尽量有什么不需要再打一次官司(且也完全不要期待另一位继承人愿意出面)能恳请
该档股票的股务部门通融的说词吗(不然再20年也无法过户)?
遇到这种鸟事,我朋友欲哭无泪。恳请网友们指点明路。
作者: allenstock15 (艾伦史塔克)   2024-02-17 21:10:00
4万还真的是小钱,时间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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