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3035 智原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2. 来源:
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12/12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1)发行总金额:依发行股数及实际每股发行价格而定
(2)发行股数:上限12,000,000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及募集金额俟案件经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依相关
法令规定与证券承销商依当时市场状况共同议定之。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267条规定,提拨增资发行股数之10%由本公司员工
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增资发行股数之10%对外公开承销。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其余增资发行股数之80%,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
簿记载之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别认购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在停止
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其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
东、员工与对外公开承销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申报拼凑之部分,拟授权董事长
洽特定人认购之。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研发资本支出及充实营运资金。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俟呈奉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有关认股基准日、订价基准日及其他
未尽事宜,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视实际情况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2)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一切相关事宜,包括资金来源、计划项目、预计进度及预
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发行条件,如有因市场状况及依主管机关指示修正而需修正
者,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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