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1218 泰山 诉请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
2. 来源: 公开资讯观测站 (公司名、网站名)
3. 网址: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4. 内文:
1.事实发生日:112/08/24
2.公司名称:泰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于112年5月5日违法续行原定于112年4月20日召开而未开之
第22届第12次董事会,决议以新台币36亿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40.39%普通股股权,前经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
出诸多质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亦以本公司决议违反公开发行公
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及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等规定
,对本公司前董事长詹景超裁罚新台币96万元在案。前开董事会决
议因违法而无效,然本公司前函请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
前开投资款项未果,为示慎重,并维护本公司利益暨股东权益,本
公司董事会决议诉请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新台币36亿元
投资款。
6.因应措施:
将委请律师依法提起诉讼。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