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金管会 中信金及中信银处分案

楼主: DDDDRR (QQ)   2023-08-10 16:27:34
1. 标题:金管会 中信金处分案
2. 来源: 金管会 (公司名、网站名)
3. 网址:
https://is.gd/yOtxqh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4. 内文:
2023-08-10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近日通过对中国信托金融控股公司(下称中信金控)及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下称中信银行)处分案。金管会对中信金控检查时发现,中信金控及中信
银行对公司治理核有重大缺失,相关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作,且未善尽对子公司之管理,违
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1条及其授权订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
办法”第3条第1项及第8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并有碍健全经营之虞,爰依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60条第16款规定核处新台币(以下同)3,000万元罚锾,并依同法第54条第1项规定核处予以
纠正,及依同条项第4款规定,停止董事长颜○○(下称颜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6个月、停止
副董事长陈○○(下称陈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1年,及依同条项第7款规定命该公司调降总
经理陈○○(下称陈总经理)每月月薪30%为期3个月、调降专门委员张○○(下称张员)112年
度所有薪酬50%为期1年,并暂停该公司申请转投资6个月(不含对原有转投资事业之增资或因
组织架构调整产生之原有转投资事业股权移转),届期经本会认可改善情形后始得进行。另
依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规定,核处中信银行予以纠正,并依同条项第3款及第9款规定暂停
该行申请转投资(不含对原有转投资事业之增资或因组织架构调整产生之原有转投资事业股
权移转)及申请设立国外分支机构6个月,届期经本会认可改善情形后始得进行。
一、受裁处之对象:中信金控、中信银行、中信金控之颜董事长、陈副董事长、陈总经理及
张员
二、裁处之法令依据: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条第1项,同条项第4款、第7款,同法第60条第1
6款,及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同条项第3款及第9款
三、违反事实理由:
(一) 中信金控部分:本会对中信金控办理一般业务检查,发现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有下
列公司治理重大缺失,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作,包含未善尽对子公司之管理等缺失,下列涉
及人员对上述缺失,有未妥适督导致该金控集团有碍健全经营之虞,或有执行职务逾越其工
作职掌致权责不符且混淆不明之虞,均有予以立即导正之必要:
1. 未完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1) 未完善建立中信金控及子公司于符合公司治理原则下与大股东沟通之作业机制,致
中信金控及子公司于109年12月至111年6月间举办之会议及主管餐叙等,共计60场次,固定
邀请不具负责人身分之大股东辜○○(下称辜君)出席,使辜君可频繁密集参与集团策略议题
讨论,及听取中信金控与子公司主管报告未来业务推展规划,且相关涉及之人员广泛。
(2) 未完善建立中信金控及子公司内部人员将公司资料提供予外部人员之控管机制,致
中信金控与子公司相关人员有将公司之财业务、人事与开会情形等资料,直接或间接提供予
辜君于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秘书,再转陈非经董事会委任为具权责之人辜君。
2. 人事管理制度未妥善建立及落实执行:
(1) 对涉讼员工之职务安排欠妥适,致涉讼案件为侵害公司利益背信罪之张员,所得提
供咨询职务之项目仍涉及财务与资本管理、公司策略等公司重要事务,并指派其出席涉集团
策略议题相关会议,参与讨论并可表达意见。
(2) 对涉讼员工之管理机制欠妥适,就张员提供咨询服务未定有相关作业规范,不利日
后检视其执行职务情形是否符合权责及有效评核绩效,致未能发现张员执行职务有逾越其工
作职掌,权责不符等情事。
(3) 员工费用核销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有欠妥适,致张员自行核决与业务职掌无关之自身
交际费与差旅费及请假期间发生之自身费用等情事,未有覆核机制,不符内部控制牵制原则

(二) 颜董事长部分:其担任中信金控董事长期间缺乏积极有效之导正作为,致前揭缺失
持续发生,核有未妥适督导中信金控及子公司完善建立及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以维持健全经
营之责。
(三) 陈副董事长部分:其自110年5月担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迄今逾2年,因其不当指
示,与前揭缺失持续发生有高度关联性,其未妥适督导该金控集团健全经营及落实公司治理
之责重大。
(四) 陈总经理部分:其于100年8月至111年8月间担任中信银行总经理,有多次参加上揭
会议,未能以身作则,且于111年8月间起担任中信金控总经理以来,仍未能妥适督导中信金
控及子公司完善建立及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治理及权责相符之制度,核有未善尽督
导维持健全经营之责。
(五) 张员部分:张员因涉及侵害中信金控及银行子公司利益相关诉讼案件,已经中信金
控调任为董事长室专门委员,职务内容为提供咨询及培训行内储备干部及特定人员等,未被
赋予核决权限及业务指示权力。惟张员执行职务不仅有上述逾越其工作职掌情事,另已实质
参与公司重要业务,且参与程度明显超逾“咨询”范围,已涉实质影响经理人执行业务,有
权责不符且混淆不明之虞。
(六) 中信银行部分:该行核有下列经营管理不当之缺失,致有碍健全经营之虞,有予以
立即导正之必要:
1. 前揭中信金控于109年12月至111年6月间举办有辜君出席之集团会议及主管餐叙等,
前者中信银行陈前总经理有多次出席及该行有多次派员出席;后者该行有多位主管出席。另
该行亦有2次自行召开之业务会议,亦有邀请辜君出席。
2. 该行相关人员有将公司之人事差勤等资料,提供予辜君于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秘书,
再转陈非经董事会委任为具权责之人辜君。
四、其他监理要求事项:
(一) 中信金控及中信银行应于文到1个月内依比例原则对公司相关涉及之内部主管检讨
其应负之责任,且中信金控应检讨指派陈副董事长至相关子公司担任董事之妥适性。
(二) 中信金控应就下列事项提出具体有效改善措施及确实落实执行,相关执行情形应提
报董事会报告,并应列入内部稽核与自行查核之固定查核项目:
1. 研提强化中信金控集团公司治理之具体作法。
2. 研提强化中信金控涉讼员工之管理机制。
3. 强化三道防线及独立董事之查核效能,并应落实检举机制及吹哨者保护制度。
  金管会表示,依公司治理之精神,金控公司大股东如对公司之经营决策有意见,应透过
其代表人(即董事)于董事会上妥为表达,并经由董事会充分讨论后,作成最终决定,不宜透
过公司业务会议或迳接洽经理阶层人员讨论或为指示,参与公司业务经营事项之决策过程及
执行作业。上开大股东参与公司会议或经理阶层直接向大股东报告或请示,均有违反公司治
理及权责相符原则。为维金融机构之健全经营,主管机关在金融监理上予以适当之导正。
本案经检查发现,中信金控于109年12月至111年6月间,固定邀请不具负责人身分之大
股东辜君出席所举办之集团会议及主管餐叙等,高达60场次,频率密集,议题广泛且有提供
相关内部财业务、人事、开会资料予辜君之情事,提供资料之范围极广且数量极多,与上揭
公司治理原则严重不符。惟中信金控集团负责人及经理部门长期漠视,遵法认知严重不足。
另该金控集团对涉侵害公司利益诉讼案件之员工,仍任由其以提供咨询服务之名,参与公司
重要事务(如财务、资本管理、公司策略等),缺乏妥适风险隔离机制,且未定有相关作业规
范,管理机制欠妥适,有执行职务权责不符且混淆不明,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运作。鉴于
上述情事,重大影响该金控之健全经营,本次予以多面向之处分,期能导正该公司之公司治
理回复正轨。
金管会呼吁,金融机构经营系以社会大众之信任为基础,落实公司治理尤为重要。为谋
求国内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制度之健全发展,建立金融机构营运之良好法制环境,金管会已完
成金融控股公司法及银行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法规预告程序,刻正汇整各界意见中,期盼能
强化金融机构据以依循之规范,优化公司治理环境。
联络单位:银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组
联络电话:(02)8968-9824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信:本会民意信箱
作者: November1992 (Double++)   2023-08-10 16:51:00
前几天app才被关厕所
作者: RedLover1009 (RedLover)   2023-08-10 16:54:00
罚4000万,应该是算利多
作者: vampire32768 (万丹郭世伦)   2023-08-10 19:53:00
神罚再BM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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