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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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5/03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本公司拟发行普通股10,000仟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计新台币100,000千元。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行有
价证券自律规则”第六条规定(金管会申报案件及除权交易日前五个营业日,皆不得低于
其前一、三、五个营业日择一计算之普通股收盘价简单算术平均数扣除无偿配股除权(
或减资除权)及除息后平均股价之七成。暂定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于每股新台币140元
至170元之价格区间内,参酌发行市场状况订定之。实际发行价格俟本现金增资案向金
管会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参酌发行市场状况并依上述规定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
与主办承销商商议决定。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提拨增资发行股数之15%由本公司
员工认购,计1,500仟股供员工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依证券交易法28条之1规定,提拨增资发行股数之10%对外公开承销,
计1,000仟股对外办理公开承销。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其余增资发行股数
之75%,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认购之,
计7,5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在停止
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其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申报拼凑之部份,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
购。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计画所订之发行金额、发行股数、募集金额、资金运用状况暨其他相
关事宜如因主管主管机关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规定及因客观环境之营运评估变更时,
授权董事长依法办理。(2)本案经呈报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有关认股基准日、增资
基准日及其他未尽事项,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依相关法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