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公投:是否禁止投顾新闻、社论?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4-24 19:28:54
主旨:板规修正公投
案号:一一二年股简字第四一零号
说明:
板规修正之草案拟定即将完成,然目前尚有一难题待解决,现时认为宜按“板主权力义务
规范”中的“举行投票权”、“制定板规权”(注一),交付使用者决定“是否禁止投顾
发表的新闻、专栏及社论?”。兹将详情表列如下:
一、如本案获得通过,由于转录文规范将改以其他板规处理,原1-2-9 将修正为“不得发
  表由投信投顾业者为作者之新闻、专栏及社论,违者以板规4-3 处分。以其他分类规
  避者,亦然。”
  为避免产生混淆,本案中的“投顾发表”一词,仅涵盖由投顾亲自撰稿之文章,不包
  含记者于采访投顾后转述之内容。
二、本案提出之缘由,系因应按未来即将新增之《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七十条之一
  (注二):(图片懒人包:https://i.imgur.com/cgvwlkL.jpg )
┌───────────────┬───────────────┐
│ 修正条文 │ 说明 │
├───────────────┼───────────────┤
│ 非属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及证券投 │ 一、本条新增。 │
│ 资顾问事业者,不得从事涉及证 │ │
│ 券投资信托、证券投资顾问或全 │ 二、现行条文第七十条已明定证 │
│ 权委托投资业务之广告、公开说 │ 券投资信托事业及证券投资 │
│ 明会及其他营业活动。 │ 顾问事业从事广告、公开说 │
│ │ 明会及其务之广告、公开说 │
│ 非属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及证券投 │ 明他营业活动之限制、会及 │
│ 资顾问事业者,为涉及有价证券 │ 其他营业活动。禁止及其他 │
│ 投资或业务招揽之广告,不得有 │ 应遵行非属证券投资信事项 │
│ 下列行为: │ 之规则由主管机关定之,故 │
│ 一、使人误信其业经主管机关核 │ 该等事问事业者,为涉及有 │
│ 准经营证券投资信托、证券 │ 价业进行前开业务应证券投 │
│ 投资顾问或全权委托投资业 │ 资或业务招揽依本法及相关 │
│ 务。 │ 规定办理。另依现行条文第 │
│ 二、从事投资分析之同时,有以 │ 六条规定,非依本法不得经 │
│ 提供有价证券投资建议为目 │ 营证券投资信托、证券投资 │
│ 的之客户招揽或投资劝诱行 │ 顾问或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
│ 为。 │ 爰于第一项明定非属证券投 │
│ 三、为有价证券投资保证获利或 │ 资信托事业及证券投资顾问 │
│ 负担损失之表示。 │ 事业者,不得从事涉及特许 │
│ 四、引用各种推荐书、感谢函、 │ 业务之相关广告等行为。 │
│ 过去绩效或其他易使人误认 │ │
│ 有价证券投资确可获利之类 │ 三、考量近年网络投资诈骗猖獗 │
│ 似文字或表示。 │ ,多透过网络投放不实广告 │
│ 五、冒用政治、财经、金融、影 │ 方式误导投资人,爰参酌实 │
│ 视、其他著名人士或公司名 │ 际投资诈骗广告之内容态样 │
│ 义,对有价证券进行推介、 │ ,于第二项明定非属证券投 │
│ 招揽或引诱投资。 │ 资信托事业及证券投资顾问 │
│ 六、与前五款相关之其他不当推 │ 事业者,为涉及有价证券投 │
│ 介行为。 │ 资或业务招揽之广告时之禁 │
│ │ 止事项,借由列举非法广告 │
│ 互联网平台提供者、互联网 │ 之态样并明文禁止,减少投 │
│ 应用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取 │ 资人因误信广告遭受诈骗之 │
│ 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网络传播媒体 │ 情事。 │
│ 业者,刊登或播送证券投资信托 │ │
│ 事业或证券投资顾问事业之广告 │ 四、为使证券投资等广告资讯更 │
│ ,或非属证券投资信托事业或证 │ 加透明公开,并鉴于数位科 │
│ 券投资顾问事业者涉及有价证券 │ 技普及,爰于第三项明定网 │
│ 投资或业务招揽之广告,应于广 │ 际网络平台提供者、网际网 │
│ 告中载明或叙明刊播者、出资者 │ 路应用服务提供者、网际网 │
│ 及其他相关资讯。 │ 路接取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网 │
│ │ 路传播媒体业者刊登或播送 │
│ 互联网平台提供者、互联网 │ 相关广告应载明或叙明事项 │
│ 应用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取 │ ,落实广告实名制。所定“ │
│ 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网络传播媒体 │ 其他网络传播媒体”,指任 │
│ 业者,不得刊登或播送违反前三 │ 何供公众浏览之网站、网络 │
│ 项规定之广告;于刊登或播送后 │ 应用程式,包括但不限于社 │
│ ,始知有前开情事者,应立即移 │ 群网络、广告联播网或搜寻 │
│ 除、限制浏览、停止播送或为其 │ 引擎等。 │
│ 他必要之处置。 │ │
│ │ 五、考量误导投资人之不实广告 │
│ 互联网平台提供者、互联网 │ 大量出现与受托刊登或播送 │
│ 应用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取 │ 广告之平台提供者等事前审 │
│ 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网络传播媒体 │ 查机制是否完整有关,爰于 │
│ 业者,刊登或播送违反第一项至 │ 第四项明定互联网平台提 │
│ 第三项规定之广告,对于因误信 │ 供者、互联网应用服务提 │
│ 广告内容或因被诈欺而受有损害 │ 供者、互联网接取服务提 │
│ 者,应与委托刊播者、出资者负 │ 供者或其他网络传播媒体业 │
│ 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 │ 者不得刊登或播送违反第一 │
│ 形之一者,得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 项至第三项规定之广告;倘 │
│ : │ 于刊登或播送后,始知有不 │
│ 一、未自刊登或播送广告行为获 │ 应刊登或播送情事者,应立 │
│ 有财产上利益。 │ 即移除、限制浏览、停止播 │
│ 二、经司法警察机关通知或经检 │ 送或为其他必要之处置。惟 │
│ 举后,立即移除广告、限制 │ 为缩小对媒体行业之影响, │
│ 浏览、停止播送或为其他必 │ 且参酌实务上投资诈骗广告 │
│ 要之处置。 │ 多出现于网络,爰聚焦规范 │
│ 三、刊登或播送广告行为非出于 │ 互联网平台提供者、网际 │
│ 故意或重大过失。 │ 网络应用服务提供者、网际 │
│ │ 网络接取服务提供者或其他 │
│ │ 网络传播媒体业者。 │
│ │ │
│ │ 六、为促使互联网平台提供者 │
│ │ 、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者 │
│ │ 、互联网接取服务提供者 │
│ │ 或其他网络传播媒体业者落 │
│ │ 实其广告审查与处理职责, │
│ │ 爰于第五项明定若互联网 │
│ │ 平台提供者、互联网应用 │
│ │ 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取 │
│ │ 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网络传播 │
│ │ 媒体业者刊登或播送违反第 │
│ │ 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之广告, │
│ │ 使他人误信或被诈欺而受有 │
│ │ 损害,应与委托刊播者、出 │
│ │ 资者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
│ │ 并于但书定明得减轻或免除 │
│ │ 其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之情形 │
│ │ 。 │
└───────────────┴───────────────┘
  其中,与看板较为相关的是前两项内容,由于近日观察相关新闻文章,均存在虚张声
  势、诱使错误投资之疑虑,故提起本案。
三、本次公投举办期间为期五天,选项分别为“支持”、“反对”及“无意见”共三项,
  每位使用者至多可投下一票。容后将进行投票系统设定,请各位使用者按“V”参与
  投票,截止时间依系统标准为主。
四、另按日前的“一一二年股板字第一零五号”(注三)公告,本次投票将记载“投票帐
  号”、“投票IP”、“投票时间”及“投票选项”,而由于和当时预告之内容相同
  ,因此不再另行公告缓冲期,特此叙明。
请各位务必发声,参与本公投;
如有其他意见,亦可在“使用者建议”中提供,感谢各位。
                             Stock 板主 laptic 上
注一:#1348aPLp (SYSOP)
   举行投票权:
   板主有权在该板举行投票。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
   规,有牴触者无效。
注二:行政院报告 https://bit.ly/3oChcAJ
注三:#1Zr82nQ8 (Stock)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3-04-24 20:14:00
大部份都嘛记者去抄人家FB 这不在禁止范围的话那禁不禁影响也不大
作者: zombiepigman   2023-04-24 21:42:00
为什么要禁止讨论投顾???抗议啦 完全不支持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3-04-24 21:51:00
记者抄投顾FB发新闻 这样变检举人跟板主要去查证这新闻是抄fb的 还是其他方式?? 这样不是很怪吗分太细只是自找麻烦而已应该只要开放或禁止就好要不然谁该举证该新闻是抄fb的还是抄哪里的?是发文者要举证自己张贴的新闻 是记者抄FB的吗还是检举者要去举证 该新闻在投顾fb没有 所以违规?但FB没有 其他社群平台像推特、IG之类的呢还是发文者、检举人都不用举证 板主自己要查??分这么细真的没有意义啦~
作者: zombiepigman   2023-04-24 22:01:00
抗议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3-04-24 22:03:00
乡民本来就常说记者抄新闻 这用字是要思考什么
作者: endlesswaltz (This is 18% !!!)   2023-04-24 22:04:00
禁止批评朝庭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3-04-24 22:06:00
回答不出我的质疑 就只叫我用字要思考= =就是个新闻分类 还要去分成是否引用投顾的FB 太细了那记者写的是财经节目上 投顾所说的话呢谁要去负责找出来源是fb还是财经节目例如 #1aHc3K4S (Stock) 这新闻 记者是引用自?其实谢金河跟谷月涵也不算投顾 他们是公司高层XD
作者: user048288ef (阿克西斯教徒)   2023-04-24 22:31:00
投顾新闻跟广告没两样,禁掉可帮助版众过滤很多无用资讯,不过老谢到底是媒体人还是投顾啊?
作者: loopdiuretic (环利尿剂)   2023-04-25 07:56:00
泄精跟什么谷大湿的那种新闻禁掉投顾是要禁三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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