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初次上市前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3/31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普通股8,955,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89,550,000元。
6.发行价格:发行价格经参照相关法令公式估算后,暂定为每股新台币46元,惟实际发行
价格授权董事长参酌当时市场状况,并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1,343,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7,612,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办理现金增资,除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新股总数之15%计1,343,000
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外,其余85%计7,612,000股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及本公
司111年5月27日股东常会之决议,由原股东全数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全数委由承销商
办理公开承销事宜。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1)员工若有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部份,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2)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
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有关本次现金增资之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发行条件等及其他相关事项,如因法令
规定、主管机关指示或核定、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客观环境变化而需予以修正变更,
暨本案其他未尽事宜,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2)本次现金增资案俟经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
定增资基准日及股款缴纳期间等发行新股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