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2/21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普通股以不超过300,000,000股为上限。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3,000,000,000元整为上限(以面额计算)。
6.发行价格:将于定价后另行公告,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于
实际办理前考量当时市场状况订定之。
预计募资金额不超过新台币5,000,000,000元整为上限。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提拨10%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发行新股总数之90%,
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东于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
逾期未拼凑或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股数,
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足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采无实体发行,
其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改善财务结构。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于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订定认股基准日、
现金增资基准日、停止过户期间、原股东及员工缴款期间、
特定人缴款期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2)本次增资计画所定之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发行条件及方式、资金来源、计画项目、
预定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暨其他相关事宜如未来经主管机关修正,
或因法令规定及因客观环境之营运评估而须变更时,
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