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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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既然未公发,应该没有所谓已经完成交割手续,就一定要付钱不然违约的问题?
非公开发行公司无证券交易法之适用,
就算违约,也不会有证交法与金融法规所规范的强制处置。
违约不买,就跟你电话叫便当,人家便当送到却取消拒收的意思一样。
: 2.如果明天不付钱,会不会有违约的问题?(LINE上和提供身分证应该可视为双方已协议)
且不论是否诈骗,就算违约又如何?
你怕的是会不会构成证交法的违约交割,
全面造成信用受损,
──证交法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持证交所秩序,不是买了就不能反悔。
既然是非公开发行,买卖就纯属私人关系,
没有影响到证交所,不会有违约交割的问题。
: 3.如果这样就一定得交易,不就拿到人的个资,就可以逼人买股票了?
就算是真的,任何契约成立后,卖方都无权逼买方一定要收下他卖的东西。
买方可以拒收解约,顶多是负损害赔偿责任。
而损害赔偿责任视双方有无约定而定。
看起来你家长辈并没有看到甚至签署任何买卖契约,
自然没有同意违约条款,
那么就是回到民法一般原理原则,由卖方证明他所受损害为何。
你们今天买卖的是未上市股票,不是生鲜食品,
就算是真的,不是诈骗,
卖方的损害了不起就是办变更股东名簿登记与完税等相关手续的成本,
能有多少钱?
没有那么严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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