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寿险业卖楼凑钱“恐压垮房市”?学者曝

楼主: chi1104 (起齐)   2022-10-07 11:33:42
※ 引述《humbler (兽人H)》之铭言:
: 原文标题:
: 寿险业卖楼凑钱“恐压垮房市”?学者曝更大危机
: 原文连结:
: https://fnc.ebc.net.tw/fncnews/house/155091
: 发布时间:
: 2022/10/06 10:29
: 记者署名:
: 无
: 原文内容:
: 部分寿险业者为了拯救净值破底危机,开始卖楼套现,但市场担心若今、明两年寿险业失
: 血止不住,更多业者抛售房产,是否会成为压垮房市的最后一根稻草?专家学者也做出分
: 析。
: 美国联准会(Fed)誓言打击通膨而大幅度升息,引发全球多国央行跟进。原先,外界预
: 期激进升息将对房地产造成巨大压力,孰料房产业还未趴下,寿险业却已先警报大作,面
: 临净值危机。
: 根据金管会公布,国内全体寿险业净值至前8月,已降至1兆3670亿元,今年以来已蒸发近
: 1兆3552亿元,几乎腰斩,而9月全球股债市震荡加剧,寿险业净值也进一步受到冲击,9
: 月南山人寿自结净值已转为负值,另外,保诚人寿、国泰人寿、三商美邦人寿、宏泰人寿
: 、安联人寿及第一金人寿净值比均低于法定3%门槛。
: 寿险业净值大缩水 学者说别怕
: 住展杂志分析,引爆这一波寿险业危机包含4条导火线,分别为“股市投资失利”、“防
: 疫险赔付”、“经营绩效不佳”、“债券价值减损”等因素。
: 前淡江大学产业经济系副教授庄孟翰认为,寿险业净值蒸发的问题没那么严重,可透过“
: 资产重估”的方式提升净值,而近十几年来寿险业“赚太多”,今年市场的动荡应不至于
: 伤筋动骨,尤其这一波房价涨幅犀利,寿险业大多拥有庞大的不动产,只要经由资产重估
: ,光不动产增值的部份就足够有效提升净值。
: 找钱大作战 卖楼凑现金
: 不过,虽然金管会强调,国内寿险业“流动性没有风险”,学者也认为问题不大,但住展
: 杂志直言,寿险业资金紧绷是明摆着的事实,且寿险业者纷纷展开“找钱大作战”,以提
: 升净值与资本适足率,此举却把火苗引到房地产市场。
: 住展杂志指出,寿险业找钱常见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现金增资”,另一种是“卖楼”
: ,而寿险业通常持有高额不动产,卖楼套现成为快速筹资的手段,“没有卖一栋楼解决不
: 了的事,如果有,就卖两栋!”
: 以三商美邦人寿(三商寿)为例,今年7月卖掉内湖“精英电脑大楼”整栋办公楼,8月下
: 旬又公告标售信义“环球世贸大楼”部份楼层。另外,和泰产险将出售位于台北火车站附
: 近的台北分公司大楼。新光人寿虽然没再卖楼,但却出清自家发行的“新光1号不动产投
: 资信托基金”全数持股来套现,情况更为罕见。
: 净值风暴扩大 压垮房地产?
: 台经院研究员邱达生表示,寿险业者确实面临亏损与市场动荡的高风险,处在防疫险赔付
: 、债券跌价等内忧外患当中,但应不至于出现金融风暴。
: 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助理教授蔡钟庆则分析,纵使部分业者标售大楼,但有时也是由同
: 业接手。以近期因投资亏损而处分掉内湖区办公大楼的寿险为例,接手的亦是另一家寿险
: 公司,在原公司持有9年的情况下,帐面处分利益达16.7亿元,公告预计处分利益为12.6
: 亿元;而依照标脱价格试算投报率,亦略高于寿险业投资不动产的最低收益率门槛。
: 学者示警 寿险业还有危机
: 蔡钟庆强调,如果有寿险业因亏损想卖掉手边持有的不动产,依照目前市场上对于好的商
: 办大楼仍有一定的需求性,短时间应不至于对商办房地产造成过大冲击,比较该注意的还
: 是国际情势,如俄乌战争、美国升息,以及两岸未来的互动模式。
: 庄孟翰也认为,“寿险业财务暴风圈不会压垮房市”,但“房价下跌却会压垮寿险业”。
: 他解释,寿险业持有庞大的不动产部位,靠价值重估可以提高净值,但若未来房价下跌、
: 且跌势过大,则寿险业的救生索顿时变成导火索,这个部份恐怕才是最危险之处。
: 心得/评论:
: 很多人说依照IFRS本来就可以资产重新分配
: 把债券从FVOCI改放在AC合理
: 不要污名化金管会和寿险
: 但这都是建立在债券不会违约的假设上
: 如果债券违约了呢?
AC不是万灵丹
IFRS9规定金融资产如果有“预期发生信用损失”仍然要做减损测试
一样会需要认列减损损失
AC跟FVOCI相比只差在不用MTM
但如果持有债券意图就是要持有到到期日(先不讨论今天这个CASE是不是真的这样?lol)
也是以领息至到期日为目的
那自然中间FV的波动的市场风险就比较与他们无关
(当然,但仍不表示信用风险就不会进减损)
另外原推文有些版友提到卖出投资性不动产没办法增加净值
其实是说对了一半
IAS40规定企业可采成本法或是用FV衡量投资性不动产的价值
若公司选择采FV衡量,自然因平时已评价至FV,出售时不会额外让净值增加
但若公司采成本法,则出售时因房价上升额外获得的处分利益确实可以挹注净值
如南山人寿Q2财报P.33
投资性不动产采成本法的部分有55E
这部分就是公司处分后有机会增加净值的部分
(当然直接改成FV评价也OK)
至于要选择“处分”还是要用改成“FV评价”
应该就是反映公司对于之后房市多空的view了吧 (卖掉vs.留着)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2-10-07 11:35:00
问题是根本都没卖啊…所以条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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