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第一金人寿替东森保代养电销 分别遭罚120万、50万元

楼主: TeacherLin (林老师)   2022-09-28 21:38:01
原文标题:
第一金人寿替东森保代养电销 分别遭罚120万、50万元
原文连结: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072928
发布时间:
2022/09/28 20:24
记者署名:
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
原文内容:
又见寿险业者“代为”支付销售通路(银行、保经代)人员薪资费用!金管会今天公布最
新裁罚命令,由于第一金人寿代替东森保代公司聘雇支付电话行销人员之薪资费用(含劳
健保费),也就是帮忙“养电销人员”,因此,第一金人寿遭金管会罚120万元、东森保
代遭罚50万元。
金管会保险局表示,第一金人寿与东森保代订“电话行销业务合作契约书”,办理招揽该
公司保险商品,不过,东森保代却向第一金人寿办理本专案之人员薪资、电话费、传真费
、短信费及网络连线费等。
据调查,第一金寿支付东森保代电话行销人员薪资费用(含劳健保费),并以开立品名为
“奖励金”之发票核销“业务活动费”,以奖励金名义支付东森保代聘雇电话行销人员薪
资。
保险局指出,第一金寿支付东森保代应自行负担之费用,例如:东森保代营运管理费用中
之杂费主要是分摊电话费用,以开立品名为“奖励金”之发票核销“业务活动费。
此外,第一金寿销售投资型保单之“保户投资风险属性评估表”设计之评分问项,依总评
分结果区分客户投资属性类型为保守型、稳健型及积极型,有下列欠妥事项:1、问项设
计有无法区分客户真正风险属性之情形。2、就稳健型客户未控管其投资较高风险等级基
金之比重,不利落实商品适合度政策。
因此,金管会开罚120万元及3项纠正。在东森保代方面,保险局指出,其有收取贵公司聘
雇电话行销人员薪资费用者,如:贵公司与第一金人寿合作案,由贵公司聘雇电话行销人
员以专人专案方式招揽本专案,费用内容为商品佣金、达成奖金及奖励金费用等,2020年
9月至2021年7月依“电话行销业务合作契约书”约定。
东森保代向第一金寿收取之营运管理费用,主要用来给付聘雇其电话行销人员之薪资(含
劳健保费),甚至开立品名为“奖励金”之发票。
保险局表示,东森保代与第一金人寿是个自独立之法人,员工与第一金人寿无雇佣关系,
却要求第一金寿支付本专案员工薪资(含劳健保费)及执行本专案之电话费用等;况且违
规行为期间较长、所得利益甚钜、有政策性违失,应依保险法第167条之2规定,核处罚锾
50万元整。
心得/评论:
金管会表示 银行不能够帮非自家的保险公司支付薪资 这样是违反保险法的
要赚业绩 请自己聘雇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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