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公告本公司第6次买回库藏股票 5,000,000股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整篇公告有够长==,因此省略买回价格区间的计算及财务影响部分直接跳到结论
简单来说买5000张,近期两次库藏股买5000张跟10000张的执行率为84%跟100%
京城家族一起库藏股,京城京城得第一>.<
不过今天的上涨比较像是有人买错而不是因为早知道要库藏股XDDDD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7/08
2.买回股份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12,886,644,000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1/07/11~111/09/07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5,00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22.90~50.60,公司股价低于区间价格下限,将继续买回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1.34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实际买回股份期间:109/06/22 ~ 109/08/20 、预定买回股数(股):5000000 、实际
已买回股数(股):4189000 、执行情形(实际已买回股数占预定买回股数%):84.00
(2)实际买回股份期间:109/03/16 ~ 109/05/15 、预定买回股数(股):10000000 、实际
已买回股数(股):10000000 、执行情形(实际已买回股数占预定买回股数%):100.00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
无此情形。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本公司为配合实际需要,拟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第1项第3款规定,实施第6次买回库藏
股,买回本公司记名式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提请 决议。(提案部门:股务室)
说明:本公司为配合实际需要,拟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规定,实施第6次买回库藏股,
其买回目的、种类、总金额上限、数量、买回期间、价格区间、影响等主要内容如下:
1.买回股份之目的: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之必要而买回,并办理销除股份。
2.买回股份之种类:本公司记名式普通股。
3.买回股份之总金额上限:依“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八条规定,本公司
买回股份之总金额上限为新台币12,886,644仟元 (本公司保留盈余总额加计发行溢价资本
公积)。本次预定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为新台币253,000仟元(50.6元×5,000,000股)。
4.预定买回之期间及数量:本次计划预定买回期间为111年07月11日至111年9月07日。买
回股份之数量为5,000仟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34%(依规定不得再行卖出)
5.买回之区间价格:本公司买回股份价格上限为每股新台币50.60元(董事会决议前 10个
营业日或30个营业日之平均收盘价(二者取高,分别为33.26、33.75)之 150 %),下限
为每股新台币22.90 (本公司7/7收盘价32.70之70%);但买回期间,当公司股价低于买回
区间价格下限时,将继续执行买回股份。
6.买回之方式:本公司拟在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买回自己股份,并于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分公司及三民分公司)办理买回股份事宜。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总数:本公司目前未持有库藏股。
8.申报前五年内买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请参见附件前5年买回本公司股份纪录表。
9.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无此情形。
10.本次买回公司股份总数,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34%,且预计买回股份所需金额
上限仅占本公司111年3月底流动资产金额0.76%,本次买回之股份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并不影响公司资本之维持,检附本公司董事会声明书如附件。
11.本次买回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依规定提报明(112)年股东常会。
12.本次买回股份期间,依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六项规定,本公司及关系企业董
事、监察人、经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义所持有本公司之股份
,于买回之期间不得卖出。
13.本次买回之股份,将依相关规定办理公告及申报作业。
决议:经主席征询出席董事后,无异议通过。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不适用。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
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一、本公司经第十三届111年07月08日临时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过二分之一之同意通过,自申报日111年07月08日起二个月内于集中交易市场﹙证券商营
业处所﹚买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百分之1.34,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
仅占本公司流动资产之百分之0.76,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
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
三、本声明书业经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会议通过,出席董事七人同意本声明书之内容,并
此声明。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京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需要,经该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8日决议,计画依证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买回该公司股份,预计买回股份总数为 5,000仟
股,买回目的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所必要而买回,并办理消除股份,其预计买回之
期间及数量列示如下表:
买回股份之目的 预计买回之期间 预计买回之数量(仟股)
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所必要 2022.7.11~2022.9.7 5,000
三、结论
综上评估,京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订定之价格区间,其决策过程具合法
性,价格区间之订定及对公司财务状况之影响在合理范围内,尚无重大异常情事。
信永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张瑞玲
2022年7月8日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