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财政部函释合宪 中钢确定要补缴8亿营利事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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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4-29
原文内容:
中国钢铁12年前与子公司中龙钢铁合并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列举主张扣除前10年亏损金
额来计算应缴税额,但国税局引用财政部函释,认为亏损额应扣除转投资利益,要求中钢
补缴8亿余元税款,中钢不服官司败诉确定,认为财政部函释违宪,声请大法官释宪;宪
法法庭今判财政部函释合宪,但所得税法跨年度盈亏互抵的但书规定,仍应以法律或命令
明定为宜。
中钢2010年与中龙合并申报营所税所得额约392亿元,两家公司计算过去10年共亏损约96
亿元,认为依所得税法第39条第1项但书规定,392亿应扣除96亿后,再来计算税金。
高雄国税局援用财政部1977年函释,指出中钢、中龙过去10年虽亏损96亿元,但同时也有
转投资收益85亿元,因此相抵扣除后,应只有亏损11亿元,作为所得额392亿元的扣除额
;因此,国税局认定中钢少申报约85亿元的应税所得,要求补缴超过8亿元的税款。
中钢不服国税局重新核定亏损额的处分,提行政诉讼败诉确定,主张财政部函释违反租税
法定主义等原则而违宪,2018年12月声请大法官解释。
宪法法庭判决认为,财政部1977年函释没有牴触宪法租税法律主义,也不违反宪法平等原
则,但所得税法第39条第1项但书规定的跨年度盈亏互抵制度,政策选择影响国家财政、
经济与产业发展,并涉及人民租税负担,有关该管稽征机关核定各期亏损的基准,仍以法
律或法律具体明确授权的命令明定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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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辛苦的让利下游
结果政府收税依旧没在让
翁董现在不知做何感想?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