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3710连展投控决议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46sb05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4/20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新台币500,000,000元;发行普通股50,000,000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每股实际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于10元~15元间,参酌市场状况及
“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
自律规则”规定办理。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依公司法第267条第1项规定,保留发行普通股总额之10%
计5,000,000股由公司员工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
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第2项规定,提拨发行普通股总额之10%
计5,000,000股办理公开承销。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80%,计40,000,000股,由原股东按照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例尽先分认。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认购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于决定有权参与本次现金增资认购股票
之停止过户期间开始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并凑整股认购。原股东
及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股份及逾期未拼凑或拼凑后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拟请
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本公司及子公司借款。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于呈奉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拟请授权董事长订定现金增资认股基
准日、增资基准日及办理与本次现金增资相关事宜。
(2)本次现金增资计画有关暂定价格及发行条件,以及本计画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
源、计画项目、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事宜,如遇法令变
更、经主管机关修正或券商公会指示或要求,或因应主客观环境需要而须修正或
调整时,包括向主管机关申请延期或撤销,拟请授权董事长得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