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实施第13次库藏股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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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11/03/29 15:48:30
原文内容: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3/29
2.买回股份目的:转让股份予员工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1,177,467,300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1/03/30~111/05/29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4,00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17.50~36.50,公司股价低于区间价格下限,将继续买回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1.28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13,519,00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实际买回股份期间:110/02/23 ~ 110/03/25 、预定买回股数(股):2000000 、实际
已买回股数(股):2000000 、执行情形(实际已买回股数占预定买回股数%):100.00
(2)实际买回股份期间:108/08/13 ~ 108/10/09 、预定买回股数(股):6000000 、实际
已买回股数(股):6000000 、执行情形(实际已买回股数占预定买回股数%):100.00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上一次(第十二次)执行率100%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案 由:经111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之本公司拟实施第十三次买回公司股份事宜,谨
提请 核议。
说 明:为提升员工向心力,依据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一项第一款及金融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之“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等相关规定,拟自111年3月30日起
实施第十三次买回公司股份。
(一)买回目的:为转让股份予员工。
(二)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不超过保留盈余及已实现之资本公积金额合计数):
新台币1,177,467仟元。
(三)预定买回之日期:111年3月30日至111年5月29日。
(四)预定买回数量:4,000,000股。
(五)买回区间价格:
预计每股新台币17.5元至36.5元之间,惟当公司股价低于所订买回区间价格下限时,公司
将继续执行买回股份。
(六)买回方式:自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回。
(七)检附第十三次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董事会声明书及证券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
性评估意见,请参阅第63页至第67页【附件十五】。
(八)本案业经本公司111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在案。
决 议: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本案无异议表决通过。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次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
第 一 条、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依据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一项
第一款及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之“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等相关规定,
订定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除依相关法令规定外,
悉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 二 条、本次转让予员工之股份为普通股,其权利义务除相关法令及本办法另有规定者
外,与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 三 条、本次买回之股份,得依本办法之规定,自买回之日起五年内,一次或分次转让
予员工。各次转让作业之员工认股缴款期间及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另行订定。
第 四 条、凡于认股基准日前到职满一年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提报董事会同意之本公
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同一被投资公司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之国内外子公司全
职员工,得依本办法第五条所订认购数额,享有认购资格,转让之对象于员工认股基准日
至认购缴款截止日期间离职(或停薪留职)者,丧失认购资格。
第 五 条、员工得认购股数之计算方式,系以服务年资、职等及对公司之特殊贡献度等因
素加权计算,以一股为单位,未满一股之零数不予计算。董事长得视公司员工结构、各部
室差异及个人绩效调整各阶层及各部室之分配股数。
第 六 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之作业程序如下:
一、依董事会之决议,公告、申报并于执行期限内买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本办法订定及公布员工认股基准日、得认购股数标准、认购缴款
期间、权利内容及限制条件等作业事项。
三、统计实际认购缴款股数,办理股票转让过户登记。
第 七 条、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以实际买回之平均价格为转让价格。惟在转让前,
如遇有公司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减少,得按发行股份增加或减少比率范围内调整
之。
转让价格调整公式:
调整后转让价格=实际买回之平均价格x(公司买回股份执行完毕时之普通股股份总数÷公
司转让买回股份予员工前之普通股股份总数)。
第 八 条、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并办理过户登记后,除另有规定外,余权利义务与原
有股份相同。
第 九 条、本公司为转让股份予员工所买回之股份,应自买回股份日起五年内全数转让,
逾期未转让部分,视为本公司未发行股份,应依法办理销除股份变更登记。
第 十 条、本办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得报经董事会决议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应提报股东会报告,修订时亦同。
第十二条、本办法订立于中华民国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一、本公司经111年3月29日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过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过,自申报日起二个月内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回本公司股份4,000,000股。
二、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最近一次变更登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13,134,204股之
1.28%,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仅占本公司流动资产之4.9%,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
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
三、本声明书业经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会议通过,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声明书之内容,
并此声明。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买回股份转让股份予员工,经该公司董事会于民国111
年3月29日决议,计画依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于民国111年3月
30日至111年5月29日间买回该公司股份4,000仟股,买回价格之区间订为17.5元至36.5元间
,经本承销商就其价格订定之合理性评估如下:
综上评估,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订定之价格区间,其决策过
程具合法性,价格区间之订定及对公司财务之影响亦尚属合理,尚无重大异常情事。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无
心得/评论:
健乔通过110年度财报 全年EPS1.02元
公司营业利益持续成长 股利政策 现金0.5+股票1元
并宣布实施库藏股 过去执行率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