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
3383 新世纪
本公司向美商苹果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针对iPad Pro各系列产品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 来源: (公司名、网站名)
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上市公司) 3383 新世纪
本公司向美商苹果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针对iPad Pro各系列产品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1.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原告:新世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美商苹果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智慧财产法庭。
3.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无
4.事实发生日:110/12/20
5.发生原委(含争讼标的):
苹果公司销售生产的iPad Pro各系列产品,侵犯本公司LED覆晶封装、芯片级封装、
Mini LED封装,Mini LED背光模块等9篇所属专利。
本公司针对苹果公司侵害本公司专利权所产生之损害,
已在台湾对苹果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请求苹果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新台币2.1亿元
(表明全部请求最低金额,并将于法院调查侵权产品数量后补充请求金额)。
6.处理过程:
本公司现已委任律师进行相关作业,并将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本公司股东之权益。
7.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
本公司为本件诉讼原告,于财务及业务方面,均不致因本案而受有重大影响,
待本件民事判决确定后,本公司将依法执行以维护股东权益。
8.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现已委任律师进行相关作业,并将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本公司股东之权益。
9.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