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财报公布前 内部人禁买卖股
(请勿删减原文标题)
原文连结:https://ctee.com.tw/news/stocks/562503.html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发布时间:2021.12.10
(请以原文网页/报纸之发布时间为准)
原文内容:
为防范内线交易,证交所最新完成修正“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明订对于获悉公
司财务报告或相关业绩内容的上市柜公司内部人,将祭出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董事等
内部人,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15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
股票。
证交所指出,上述新规定主为防范内线交易,并参酌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财务业绩(
financial results)发布前禁止董事交易股票之规定。证交所强调,上述实务守则自即
日起实施,未来各上市柜公司须参酌此实务守则内容,明订各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下一步
目标就是纳入“证券交易法”。
为了防杜上市柜公司利用资讯不对称的优势操纵股价,目前证交法对于内部人持股申报转
让规范,包括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股超过10%的大股东,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若要卖出持股须事前申报;同时对大股东的定义为10%,与多数国家5%定义较为宽松
。
据指出,为符合、接近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CGA)对台湾要求,金管会在顾及不要立即有
大变革,造成市场过度解读与恐慌,决定由证交所先修改公司实务守则,提供上市柜公司
参酌订定,未来此将纳入公司治理评鉴中,若遵守即可加分,未来将朝向由金管会提出修
法。
证交所最新公告完成修正“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包括以下几个重点:
一、新增订上市柜公司应重视股东知的权利并防范内线交易,“宜包括上市上柜公司内部
人于获悉公司财务报告或相关业绩内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董
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15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
二、新增订上市柜公司宜于股东常会报告董事领取之酬金,包含酬金政策、个别酬金内容
、数额及与绩效评估结果关联性。
三、为促进董事会成员组成多元化,参考国际趋势建议女性董事比率宜达董事席次三分之
一。
四、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监督功能,推动独立董事席次不得少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为强
化董事会独立性,也将推动独董连续任期不得逾三届。
心得/评论: ※必需填写满20字
规定趋严虽然是好事,但一开始就用人头持股来规避的,还是不受规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