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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管控 10/12实施强化投资人违约风险控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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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17:28经济日报 记者卢宏奇/台北即时报导
原文内容:
为管控违约交割风险,台湾证券交易所今(10)日宣布,自10月12日起实施强化投资人违
约风险控管措施,除督促证券商线上开户应落实征授信、加强宣导外,有案底者如一年内
再次违约,必须预收足额款券才能下单。
证交所表示,今年迄今整体市场结算交割秩序仍属良好,且84%违约投资人已清偿结案,
但为维护交易市场秩序,请证券商对违约投资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自实施日起,投资人首次发生违约,申报投资人违约的证券商应以文件,通知投资人
买卖证券应履行交割责任;并告知投资人尔后再发生违约相关管理规范。
二、如果投资人再次发生违约距前次违约时间尚在一年内,全体证券商自接获证交所每日
上午八点三十分结案公告日起三个月内,受理该投资人首次交易日起连续十个营业日委托
,须预收足额款券。
针对近来小额违约及年轻族群违约件数有增加现象,证交所为提升投资人风险意识,请证
券商加强注意下列事项:
一、受理投资人线上开户应落实征授信作业。
二、落实对投资人当日冲销交易之损益核算,评估增减其单日买卖额度。
三、对采网络或APP下单年轻小资族,应运用各种途径(例如:短信、专人电话、APP推播
及日对帐单等)加强宣导,强化其风险意识。
心得/评论:
看样子以后当冲量会持续萎缩,不过让大家有风险意识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