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0/08/19
2.发行股数:10,000,000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4.发行总金额:发行总面额为新台币100,000,000元
5.发行价格:每股新台币140元
6.员工认股股数:依公司法第267条保留发行股数之10%,计1,000仟股予本公司员工认购。
7.原股东认购比率:发行总股数之80%,计8,000仟股,则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
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每仟股得认购60.68180713股。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发行股数之10%,
计1,000仟股以公开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得由股东在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
务代理机构办理并凑,其并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
不足及逾期未申报拼凑之部分,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已发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0/09/03
13.最后过户日:110/08/27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0/08/30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0/09/03
16.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110/09/09~110/09/13
(2)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10/09/14~110/09/15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0/08/11
18.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建北分行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承德分行
20.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办理110年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10,000仟股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110年08月11日金管证发字第1100351487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2)除权交易日:11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