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听到朋友在说她今年领到某支股票的股东会纪念品的事情
因为我刚好也有同样的股票,才注意知道说原来买的股票已经寄出通知书了
可是我到现在都没有收到通知书,我还特别把先前的邮件广告单全部拿起来看一遍
因为朋友都已经领到纪念品了,可见通知书应该很早就该寄到了
但因为我家这里很乡下,所以我想大概被邮差寄到别的地方了,不然就是被邻居拿走..
想请问一下,我看有的股东纪念品只要持有通知书就可以领取,也不检验身分证件的
我觉得这样也太随便了,那万一我的通知书被寄到其他户人家,或假设被邻居拿走的话
这样别人不是就可以领走我的纪念品吗??
请问如果有发生这样没收到通知单或者纪念品被别人盗领的事情
发生这状况的话,该怎么样证明签名领走纪念品的不是我呢??大家有遇过这类事情吗??
我倒还挺怕人家误以为我想要坑两个赠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