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开发金1月8日起以23.6元 公开收购中寿股

楼主: Sana (静止)   2021-01-20 16:19:59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6614
不禁止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持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合案
不禁止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持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合案
公平交易委员会新闻资料 110年1月20日
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公平会)于110年1月20日第1524次委员会议通过,
有关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开发金控公司)拟增加持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公司)股份,向本会申报事业结合案,
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表示,开发金控公司前于106年9月收购中国人寿公司达三分之一以上股份,
向公平会申报结合并经该会106年8月23日第1346次委员会议决议不禁止结合在案。
开发金控公司现拟以公开收购方式再取得中国人寿公司已发行股份21.13%之股权,
并控制中国人寿公司之业务经营及人事任免,
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条第1项第2款及第5款之结合型态。
参与结合事业已达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1项第3款销售金额申报门槛,
且无同法第12条之除外适用情形,依法应于结合前提出申报。
公平会指出,开发金控公司前已透过与中国人寿公司结合跨足保险市场,
本次开发金控公司拟以公开收购方式,增加对中国人寿公司之持股比例,
并未对组织架构产生结构性之改变。
另开发金控公司之从属事业凯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基银行)
与凯基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基保经公司)均有从事保险经纪业务,
且销售部分中国人寿公司之保单,参与结合事业在保险商品与销售通路间具有
垂直交易关系,然因人身保险商品市场及保险通路市场之结构分散、
上下游竞争对手众多,中国人寿公司、凯基银行及凯基保经公司在
人身保险商品市场及保险通路市场之占有率有限,尚难认开发金控公司有能力从事上游人身保险商品的封锁及下游销售通路的封锁,
以此限制保险通路及人身保险市场之竞争。
公平会审查结果认为,本案结合尚无显著限制竞争疑虑,而得认整体经济利益
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其结合。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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