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铁(2633)的股价在去年2019年6月下旬最高,之后缓步下跌
(我认为跟南延屏东、东延宜兰案陆续公布是有很大的关系,这类
重大决策不是一朝一夕临时作成的,在政府发布前风声早就走漏了
,因此股价先行反应也不意外):
https://tw.stock.yahoo.com/q/ta?s=2633
政府对高铁恶搞,这对台湾高铁的全体股东公平吗?
公股虽然掌握了台湾高铁这家上市公司的决策权,但高铁东延宜兰
还有南延屏东这种决策,基本上就违反了《公司法》第1条第1项规
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原则,这类决策根本就是损害全体股东的权
益。
政府要对台湾高铁恶搞的话,应该先把全部在外股权通通收回国有
再说。
《公司法》第1条第1项:
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本法组织、登记、成立之社
团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