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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姊姊炒股 男半年赚1513万遭判刑
13:48 2020/09/04 中时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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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学姊姊“冲洗式”炒股,半年赚进1513万余元,台北地院依违反证交法判他3年4月徒
刑,没收犯罪所得。(黄捷摄)
62岁林姓男子见姊姊投资股市获利颇丰,遂仿效“冲洗式”炒股手法,锁定4档资本小、
流通少的上柜公司作为标的,仅花半年时间就赚进1513万余元。台北地院审结,依违反证
券交易法等罪判林男3年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仿效姊姊及其他股市炒手的“冲洗式”炒股手法,锁定资本小、公开市场
流通筹码较少的上柜公司作为标的,使用人头帐户连续高价买入或低价卖出,制造股票活
络的假象,吸引投资人进场来炒作股票。
林男自2016年8月8日至9月12日止以“永纯化工(4711)”为标的,买进610张、卖出1163
张,实际、拟制获利共386万6554元;同年10月11日至11月21日,另以“利机企业(3444
)”为标的,买进1275张,卖出1765张,实际、拟制获利共171万3125元。
林男并于同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止,以“精联电子(3652)”为标的,买进568张、卖
出1103张,实际、拟制获利共490万8257元;隔年1月1日至2月17日,另以“达辉公司(
5276)”为标的,买进844张,卖出1142张,实际、拟制获利共464万7606元。
法院审理期间,林男认罪,合议庭认定总犯罪所得为1513万5542元,依违反证交法4罪各
判刑3年1月,应执行3年4月徒刑。由于林男在检方侦查期间已缴回不法所得140万元,合
议庭宣告没收其余1373万5542元。
(中时 )
心得/评论:
喜欢凑热闹的股票投资人得注意不重视基本面会更容易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