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美元债违约 东旭子公司境外延续千万债务

楼主: Su22 (装配匠)   2020-07-09 2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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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内容:
美元债违约 东旭子公司境外延续千万债务
东旭启明星控股有限公司依旧未能逃脱违约债务的命运,被投资人在纽约告上法庭。
中国光电材料大厂东旭集团(Tunghsu Group Co.)的全资子公司东旭启明星控股有限公
司(简称:启明星控,发行人,Tunghsu Venus Holdings Limited),自去年11月起在境
内爆雷,多次兑付爽约后,如今又在2020年到期的美元债券交叉违约。
启明星控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17年中旬发行了
一系列2020年6月12日到期的7.0%优先担保票据(美元债券),其后又在2017年12月12日
,增发同于2020年6月12日到期的7.0%优先担保票据,与原始票据合并。
根据契约书,发行人应于6月12日按期向票据持有人支付美元债本金,以及自2019年12月
13日起的应计利息(息票率7%)合计约3.5397亿美元,但该公司迟迟未付足款项。
而上述美元债亦由东旭集团提供担保。
据契约书第11.1及11.2条规定,母公司担保人必须无条件并绝对保证每位票据持有人获得
足额的票据本金和利息。规定如下:
11.1 母公司保证
在符合本第十一条规定的前提下,母公司担保人兹以主债务人身分向每一票券持有人保证
……依期及准时支付票券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以及所有其它事项。负担债券及本
契约项下的应付金额。
11.2 无条件担保
母公司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须执行无条件和绝对的义务。
启明星控股美元债违约 境外延续千万债务
去年11月18日晚间,上海清算所发公告称,“16东旭光电 MTN001A”、“16东旭光电
MTN001B”两只债券到期未兑付,规模合计高达30亿(人民币),应兑付近20亿(人民币
)。成中国大陆年内最大上市公司爆雷事件。
两只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东旭集团,该集团旗下拥有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等三家上
市公司,东旭集团18日当晚召开临时会议,宣布暂时没有资金回售公司之前发行的企业债
券,债券回售违约。为避免股价波动,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停牌。
东旭光电公司被下调评级。随后公司公告国资接盘。
而美元债投资人在今年6月似乎嗅到了兑付风险。根据彭博数据显示,该公司美元债市价
较面值斩去逾六成,每1美元买价到期前仅报36美分,6月初更一度跌至21美分的低位。
不出意料,东旭集团子公司近期再次爆出美元债券违约,债务延烧至境外,外国投资人为
此已告上法庭。
2017年6月12日,发行人启明星控、母担保人东旭集团和作为受托人的花旗国际有限公司
(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签订了《契约书》,以保证所有票据持有人的平等
和比例利益,授权“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5亿美元,在2020年(6月12日)到期的7.0%优
先担保票据(美元债券),以及(如果发行的话)本文件规定的任何附加票据。”
根据票据条款,发行人“承诺于2020年6月12日支付本票据的本金”并“按年利率7.0%支
付本票据本金的利息”。从2017年12月12日开始,票据的利息应在每年的6月12日或12月
12日交付。
2017年12月21日,东旭启明星控股增发2020年6月12日到期的0.9亿票据,票面利率为7%,
东旭集团仍为该期美元债券提供担保。附加票据是根据授权发行原始票据的契约发行。除
了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和以及第一次支付利息的日期外,附加票据在所有方面都与原始票
据具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
在附加票据与原票据合并后,东旭启明星控股在市场上多次买回了0.9亿的票据。因此,
截至本周一(7月6日),该公司未偿还票据的本金为3.42亿美元。
周一,新加坡公民张瑞康(Zhang Rui Kang,音译)和台湾公民乐焕新(Le Huan-Hsin,
音译)委托律师向纽约法院递交诉状,追讨两公司未偿付的本金及未付利息。
张瑞康实益持有本期债券本金8,490万美元,持有约24.8%的票据。乐焕新的本期债券本金
为171万美元,持有约0.5%的票据。两人合计持有约25.3%的票据。
他们要求获得8,661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加利息,并偿还因《契约书》和票据所产生的成
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
启明星控违约细节
1. 该债券的本金于2020年6月12日到期。
2. 发行人和母担保人未支付本票据的本金或利息。
3. 2020年6月15日,发行人向所有票据持有人发出通知,称“未按期支付于2020年6月12
日到期的金额约3.5397亿美元”。
4. 契约书保证“任何持有人有权在票据中规定的到期日或之后收取该票据的本金、溢价
(如有)或利息,或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任何此类付款,未经持有人同意,该权利不得
受到损害或影响。”
5. 被告未能在到期时立即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超过86,61万美元的本金,加上应计和
未支付的利息,以及执行契约和票据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
3.心得/评论:
※必需填写满20字
东旭也是中国光电材料大厂
京东方,龙腾,华映都曾是其下游厂商
去年就发生债务违约
近期又发生了美元债交叉违约
不知道台湾还有没有光电厂是其下游?
会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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