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组与电池组认证系统专利诉讼:磐石电池控告Gogoro
1.原文连结:
http://bit.ly/2xkTJt3
2.原文内容:
据报导[参考1],磐石电池公司近日在台湾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控告睿能集团(Gogoro)旗下公司侵犯磐石电池两件中华民国专利权:TWI308406“电池组”、TWI423140“仿伪电池组及其认证系统”。磐石电池请求法院对睿能集团停止制造、贩卖及输入侵害相关侵权产品,并且要求睿能集团支付第一期约新台币3亿5仟万元赔偿。以下检视磐石电池所拥有的两项中华民国专利与其同一专利家族中的两项美国专利。
中华民国发明专利I308406电池组与其专利家族中对应美国专利比较
中华民国发明专利TW-I308406 (电池组),申请日为2005年2月4日,并未引用其他更早的优先权日,专利范围独立项只有一项,图示说明如下。
1.一种电池组,包含:
一组供电总线(12、13),于该组供电汇流排之间系并联连接有多条串接分支(20),各串接分支系以复数颗电池(11)串联连接组成,各单颗电池之中心点距离其壳体外缘之最短距离(*笔者注应该意指电池圆柱体半径)系介于0.5cm-3.5cm,电池组所需之单颗电池数目系至少为4x4之电池矩阵排列;
复数导电体(30、44),系连接于两相邻串接分支(20)间,令一条串接分支与另一条串接分支上的两相邻各单颗电池间构成并联,形成一串并联混合连接的网状式矩阵排列组合状态。
透过Espacenet检索TW-I308406专利家族[参考3],有对应的US、CA与KR核准专利,另外虽然曾提出EP1689009A1专利申请案,但最后撤回未取得核准欧洲专利。检视对应US7811701美国专利审查纪录,得知:
(1) 美国对应US '701专利范围两项独立项与TW '406 专利范围第1项差异甚大,美国专利claim 1与审查过程答辩修改加入wherein子句底线部分限制条件图示说明如下:
1. A battery comprised of:
current collectors connecting multiple cell strings in parallel, wherein each cell string comprises multiple cells connected in series; and
multiple conductors electrically connected among the cell strings to form a network configuration such that a cell in one cell string is connected in parallel with a cell in other cell strings, and further equalizing voltages of the multiple cells when any cell becomes different from the rest of the cells;
wherein each of the multiple conductors is a conductive plate formed by multiple tabs connected to a body, and each of the tabs is a flat piece having a U-shaped slot and a notch communicating with the slot defined therein, thus splitting the flat piece into three contacts.
1. 一电池,包括:
供电总线并联连接多个电池串,其中每个电池串包括多个串联连接的电池;和
复数个导体电连接在电池串之间以形成网络配置,以使一个电池串中的一个电池与其他电池串中的一个电池并联连接,并在任何一个电池变得与其余电池不同时进一步均衡多个电池的电压;
其中,该复数个导体中的每一个是由连接到主体的多个片状接点形成的导电板,且每个片状接点系为一平板,各该平板具有一U形槽与一缺口,该缺口与该U形槽连通,从而将所述平板分成三个接点。
(2) 于对应美国US '701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曾经于2009年7月24日答辩时,尝试对claim 1进行如下修改,希望能说服审查委员取得核准专利;此修改后claim 1部分限制条件与TW '406专利范围第1项接近。
(3) 但上述2009年7月24日修改claim 1稍后被美国专利审查委员以 (a) Miller USP# 5633097 Fig. 3揭露电池并串联排列架构,结合 (b)Linden "Handbook of Batteries" Table 4.2a揭露多种不同直径尺寸电池可供该行业一般技艺者选择使用,认为上述修改后claim 1是此两项前案显而易见的组合而加以核驳。
审查委员引用前案证据(a):Miller USP# 5633097 Fig. 3
审查委员引用前案证据(b):Linden "Handbook of Batteries" Table 4.2a [参考2]
(4) 申请人于2010年3月29日答辩,将原本附属项claims 3 和 13限制条件并入claim 1后始获得核准专利。
中华民国发明专利I423140与其专利家族中对应美国专利比较
中华民国发明专利TW-I423140 (仿伪电池组及其认证系统),申请日为2009年11月23日,并未引用其他更早的优先权日,专利范围独立项4项,分别为专利范围第1项保护“电池组”、专利范围第15项“电池芯”、专利范围第28项“电池组的认证系统”与专利范围第50项“电池芯认证系统”4种标的,图示说明专利范围第1项如下。
1.一种仿伪电池组,其包含有:一盒体(11);及复数电池芯(12),系容置于该盒体内,而各电池芯系包含有一电池本体(121)及一保护外层(122),其中该电池本体上设有储存第一检查码的一内部识别单元(20),再于其紧密贴附于电池本体外侧的保护外层上再设有一外部识别单元(30),又该外部识别单元系储存有一第二检查码。
28.一种仿伪电池组的认证系统,系包含有:一仿伪电池组,系包含有一盒体及复数容置于该盒体内的电池芯,其中各电池芯系包含有一电池本体及一保护外层,而该电池本体上设有储存第一检查码的一内部识别单元,再于其紧密贴附于电池本体外侧的保护外层上再设有一外部识别单元,又该外部识别单元系储存有一第二检查码;及一认证装置,其包含有:一第一读取器,系与该内部识别单元连线后,取得内部识别单元储存的第一检查码;一第二读取器,系用以取得各电池芯的外部识别单元的第二检查码;一主运算单元,系与第一读取器及第二读取器电连接,以取得第一及눊胪G检查码,又该主运算单元内建有一识别程序;及一警报装置,系与该主运算单元电连接,以受该主运算单元驱动而作动。
透过Espacenet检索TW-I423140专利家族[参考4],有对应核准的DE、FR、IT、KR与US专利,另外曾提出GB、JP专利申请案,但目前尚未获得核准专利。检视对应US8710961B2美国专利审查纪录,得知:
于对应美国US ‘961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曾发出限制要求,要求申请人自Group I claims 1-39与Group II claims 40-98择一作为母案标的进行后续审查;申请人稍后选择Group II claims 40-98继续审查,而后获得核准专利;但并未针对Group I claims 1-39另外提出分案申请,亦即实质上放弃Group I claims 1-39未再寻求美国专利保护。
结语
(1)
台湾专利事务所均了解独立项专利范围的重要性,因此多会细心构思独立项专利范围,并交付给客户检视同意;但可能碍于低廉撰稿费用所允许的撰稿工作时数、或客户可负担的附属项专利范围项数,因此导致附属项专利范围较难作到渐进缩小,而最窄专利范围涵盖保护说明书所揭露具体实施例细节的理想境界。以TW-I308406专利为例,说明书内容确实揭露“片状接点(442)系为一矩形片体,中央形成一道U字形的狭缝及一连通该狭缝的缺口,使得该矩形片体分裂为三个接触点”,但所有专利范围均未有如此细节限制条件;因此公众欲撤销此专利,可能只要找到申请专利范围
为第17项之“电池组,该片状接点系分裂至少有二个接触点”前案即可。
(2) 相较于2005年代的智慧财产局专利审查委员,相信目前专利审查委员的检索能力与审查程序熟悉度已经有大幅进步、不可同日而语。但回顾往昔,以TW-I308406专利为例,美国专利审查委员引用的前案揭露内容就明显优于智财局专利审查委员列在TW-I308406专利参考文献的TW228972、TW296852两件前案,故美国专利审查委员能有效限缩申请人所要求的专利范围。以TW-I423140专利为例,美国专利审查委员善用分案程序,将申请人并案提出的98项专利范围区分为Group I claims 1-39“电池芯、电池模组”与Group II claims
40-98“辨识系统”,如此坚持一专利一发明,有效维持专利分类体系编码的一致性、也兼顾专利审查规费与年费收入合理性。
3.心得/评论:
国内磐石电池公司控告Gogoro,并要求支付约3.5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