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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联大公开收购文晔案,已进入投资人申请应卖的尾声,但是,大联大公司竟然可以在这
么敏感及缄默期,无预警的更改收购截止日。图为大联大董事长黄伟祥。 (本报资料照)
2019-12-09 08:39
大联大公开收购文晔案,已进入投资人申请应卖的尾声,但是,大联大公司竟然可以在这
么敏感及缄默期,无预警的更改收购截止日。图为大联大董事长黄伟祥。 (本报资料照)
〔财经频道/综合报导〕大联大公开收购文晔案引发市场极大争议,林姓资深媒体人指出
,已进入投资人申请应卖的尾声,但是,大联大公司竟然可以在这么敏感及缄默期,无预
警的更改收购截止日,而公司提出的理由是:让公平会有更充裕时间释疑此收购案。但回
过头看大联大的公开声明指出,在询问普华及理律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家意见后,均
认为此收购案不符公平交易法第10条所定订结合的态样,无需事前申报,既然都无关公平
会的事,那为何大联大在逼近收购截止日前,还主动要求延后收购日?而主管机关也闷声
不吭。
大联大更改收购文晔截止日后,被收购的文晔股价,迅即被这个重大消息冲击,出现大幅
度的波动,原本计划买文晔股票要参与这椿收购案的投资人,马上遭到无情的打击而损失
惨重。这不禁让市场高度质疑,大联大的董事们是否已违反证交法第155条,意图影响行情
之嫌。
林姓媒体人表示,进行一桩收购案,以下这三个重要条件最受市场关注,也是构成日后收
购案是否成就的三要素,包括:收购价格、收购股权数量及收购日期。这三个要件缺一不
可,同时也不能准许随时异动。
但是,大联大公司竟可以将收购截止日,说改就改,不管他们第一次对外公告的资讯已遭
破坏,而主管机关却也束手无策、无法管理,任由业者在资本巿场大玩多空两手策略。
日商百尺竿头对乐升科技的收购案,最后因收购者不愿完成交割,股价崩盘,参与被收购
的投资人落得血本无归,此案例被外界封上“真炒股、假收购”。
在乐升案对股市造成的杀伤力,仍余悸犹存之际,这次大联大对文晔的收购案的首波杀伤
力隐约已造成,如果主管机关还不出手管理的话,后续是否还会其他无预警的突发状况干
扰市场,这正是投资人最担心的事。
每年国内资本市场都会出现几桩的收购案,例如前几年的日月光二度收购硅品最受瞩目,
而有关上市柜公司的收购案管理法规,经过多次的洗礼,还是出现漏洞,凸显法规上的订
定仍不够周延,以致让心懐不轨的业者有机可乘,我们高度期冀主管机关能深入探讨,亡
羊补牢,建构一个更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资本与发行市场,防范不肖业者借由“收购案
”的灰色地带,公然破坏市场秩序。
3.心得/评论:
其实乐升之后的条款加上的条件根本没用,银行都有在证明上放免责条款,防不了恶意的秃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