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由 (上市公司) 台企银 公司提供
序号 1 发言日期 108/12/05 发言时间 16:27:29
发言人 张志坚 发言人职称 副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02-2550-917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11月份自结合并盈余
符合条款 第 51 款 事实发生日 108/12/05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08/12/05
2.公司名称:台湾企银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公告本公司108年11月份自结合并盈余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108年11月份合并自结各项提存前税前净利744,424
千元,于提列各项提存111,516千元后,合并自结税前净利632,908千元(继续
营业单位合并自结税前净利632,908千元),合并自结税后净利501,460千元。
108年1月至11月合并累计自结各项提存前税前净利9,883,969千元,于提列各
项提存2,159,157千元后,合并累计自结税前净利7,724,812千元(继续营业单位
合并累计自结税前净利7,724,812千元),合并累计自结税后净利6,409,152千
元,合并每股税前盈余1.13元,合并每股税后盈余0.94元,合并每股净值13.37
元。
以上数字系本公司自行结算金额。
心得:
台企银这个月很早就公告了,
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