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大陆工程集团提早与台湾高铁分手,卖股票退出董事会
9月10日,行政院突发宣布高铁要延伸屏东
由于路人皆知会造成财务亏损,台湾高铁的股票马上下跌
这一切的一切怎么想,都实在有够奇怪
(1) 高铁到底是国营事业还是私营公司?
集股东投资人的钱,却做出必定会亏损的决策?
所以投资人有义务做公益事业,被政府坑杀?
(2) 8月12日的退股没有内线交易疑虑吗?
如果已经决定要这么干,为什么大股东可以在好价时先出场,而不是9月10日后再退出?
这没有违反台湾任何的金融监理法规吗?还是官大业大集体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