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禁止钱柜与好乐迪结合

楼主: imenivek (尼夏)   2019-08-21 14:11:02
1.原文连结: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5996
2.原文内容:
公平交易委员会新闻资料 108年8月21日
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公平会)于本(21)日第1450次委员会议通过,钱柜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钱柜公司)拟与好乐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好乐迪公司)结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3条第1项规定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表示,钱柜公司拟收购好乐迪公司之全部股份,并直接或间接控制好乐迪公司之业
务经营或人事任免,属公平交易法第10条第1项第2款及第5款所规定之结合型态。因参与
结合事业市场占有率已达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1项第1款及第2款之申报标准,且无同法第
12条所规定除外适用情形,故依法提出结合申报。
公平会指出,本次为公平会于98年4月禁止钱柜公司与好乐迪公司之结合后,再次禁止2家
事业间之结合。该会为审议本结合案,除函请主管机关及相关事业提供资料及对本结合案
之意见,并委外办理“视听歌唱服务之消费者行为调查”,更于6月间召开座谈会,除邀
请钱柜公司及好乐迪公司与会就本结合案进行报告外,并邀集学者专家、相关产业主管机
关、消费者保护主管机关、上下游业者及水平竞争业者,针对本结合案有关市场界定,及
结合后对国内唱片、音乐著作权授权及视听歌唱服务之影响等事项充分讨论,以广纳各界
之意见。
公平会另表示,经衡酌参与结合事业在结合前即为市场上前2大业者,相互为最主要之竞
争对手,结合后视听歌唱服务市场之前二大事业直接相互竞争态势消失,且从消费者移转
选择及其他竞争者之竞争能力而论,参与结合事业结合后将显著减损视听歌唱服务市场之
竞争机能,有提高价格之高度诱因与能力,消费者或竞争者并无法有效对抗、抑制,具有
显著限制竞争之不利益。另征询各界意见,亦有上游业者唱片公司、伴唱产品代理业者、
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以及消费者保护团体等,表达本结合案有限制竞争之疑虑。
公平会进一步指出,本结合案对参与结合事业自身虽有明显经济利益,但参与结合事业对
本结合案相关不调涨价格、不减少服务内容等承诺,无法解决结合后长期而言市场因消除
主要竞争对手所产生提高价格之诱因,是故整体经济利益并不明显。该会综合评估各项因
素后,认为本结合案整体经济利益明显小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
1项规定禁止其结合。
(承办单位:服务业竞争处;服务中心2351-0022、2351-7588转380;新闻联系窗口:张
志斌科长2351-7588转501)
3.心得/评论:
※必需填写满20字
果然又被禁止了...钱柜股价在公平会公布禁止结合后(下午1点31分)崩崩崩,
公布前盘中一度到201元,公布后低点到155元。
作者: Grandslammmm (npnp)   2019-08-21 14:18:00
太多张嘴 很难乔QQ
作者: chunjungtang (苦命工程师XD)   2019-08-21 14:31:00
掰惹 科科
作者: apolloapollo (apollo)   2019-08-21 14:45:00
废到笑
作者: 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   2019-08-21 16:04:00
认真问一下,就算无法合并,那钱柜直接在市面上大举收购好乐迪的股票,把70%以上的股份都买下来,然后抢占多数董事席次。这样虽然还是有二家KTV,但是获利近乎全归钱柜。这样不好吗?有无合并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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