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力炒股! 8旬翁2个月赚600万遭诉

楼主: imymeyou (coldwing)   2019-07-07 18:56:40
看到很多版友说超容易成立犯罪,
主力无罪的言论,
我个人无法给予意见,
毕竟检察官是不是分案侦办这涉及实务上的问题,
我只是就法律构成要件做解释。
: 小弟才疏学浅
: 有些疑问想请教懂的大大别鞭太大力
: 第三的相对委托
: 平常盘中看到涨停挂很多委托单
: 要是有心人有意炒作
: 挂一堆委买营造追涨的态势算嘛?
相对委托之成立,实务上认为只要有成交可能性即可
不以有实际上成交为必要,所以你说看到一堆委买营造追涨的态势就算
至于实务上检察官到底有没有分案侦查则是另一个问题。
法律上是成立这条犯罪的,但是在法庭上还是会去斟酌其他证据去认定。
: 第四的连续交易
: 盘中看到大单连续敲进算连续交易嘛?
连续交易指一定期间内连续多次之谓,不以逐日而毫无间断为必要。
实务上目前针对是否需要具备‘诱使他人出价的意图’有所争议,
目前最高法院仍无稳定之见解,近期似乎偏向否定说
也就是说不一定在连续交易的时候需具备诱使他人出价的意图。
连续交易仍有一些判断标准可供参考
诸如:该股价量变化背离大盘或该类股甚多
多次出现非正常交易(如多次拉尾盘)
另外本罪之成立,亦不以实际上有获利或实际上有成交为必要,
所以本罪认定范围非常广,至于交易市场上其实每天都发生一堆这样的事情
要不要去查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
: 第五的冲洗买卖
: 看内文有用亲友的帐户一起炒作
: A卖B买 B卖C买 C卖A买....
这个叙述是相对委托的叙述。
: 作量出来算炒作嘛?
: 那像收盘看券商买卖
: 大部分都有买有卖这样算炒作嘛?
其实犯罪的成立是很容易的,但是犯罪不一定都会被抓或被侦查机关知道,
实务上检察官光是处理警察移送的案件、告发的案件每月都上百件案量,
谁有那个美国时间去看股票交易市场是不是有一堆人在玩这个
通常都是有人带着证据、资料去告发,检察官才会侦办,
不然要去查这个,实际上非常困难,检察官在法庭上又负举证责任,
谁会没事去查这么难查的犯罪,所以以犯罪来说,
经济犯都是赚最多,但是最不容易被判刑的犯罪类型。
作者: iamthebest24 (淹水)   2019-07-07 19:12:00
所以很多人要开始依样画葫芦有样学样了吗?反正就是赌不被抓
作者: endlesswaltz (This is 18% !!!)   2019-07-07 21:37:00
我还是蹲厕所门口 专心听电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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