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林蔚山掏空案 高院更审重判8年

楼主: CTC0115 (Blank space~)   2019-05-29 17:18:00
1.原文连结: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824000154-260205?chdtv
2.原文内容:
大同集团董事长林蔚山,被控挪用公司资产不法获利13亿多元,台北地院将
他判刑4年6月,高院更一审痛斥他对投资市场的正常运作造成相当之危害,
昨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加重背信罪将他重判8年、并科罚金3亿元、追征犯罪所
得13亿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蔚山同时身为大同、尚资、尚投公司的董事长兼大股东,掌握
公司经营决策权,但他在2000年间以个人资金投资3,000多万元担任通达公司
董事,并担保通达向银行贷款债务,未料,通达亏损并跳票,林蔚山为免遭
银行追讨,却私自挪用大同集团资产。
林蔚山滥用董事长权限,自2005年起,先指示尚资公司融资通达,再由尚投
公司并购通达,“左手卖给右手”,事后林蔚山改任通达董事长,让尚投继
续为通达还款,致尚资公司非法利益输送给通达3亿多元,并因此导致尚资
的母公司大同公司损失13亿多元。
高院更一审认为,林蔚山长年担任大同公司重要领导干部,却为一己之私而
恣意挪用公司资产,致大同受有高达13亿1,743万元的损害,损害大同股东
权益并危害投资市场正当运作,将他依加重背信罪判刑8年。
林蔚山获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昨日发表声明,强调他是通达案受骗
被害者,对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违反证交法加重背信罪,判刑8年、并科
3亿元罚金,犯罪所得13亿余元没收,表达遗憾及完全无法接受判决,将委请
律师提起上诉,以求清白。
林蔚山担任大同、绿能、尚志、尚化及福华等五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傍晚先
后发布重大讯息表示,董事长林蔚山对于台湾高等法院昨日关于通达案判决
深感遗憾,完全不能接受,将委由律师提出上诉,以求清白。公司也相信林
蔚山的清白,并支持他上诉,以证明其清誉。
此外,五家公司都表示,营运、财务与业务一切正常,不会受该案影响。
3.心得/评论:
八年还满短的 进去几年 表现良好 很快就可以假释了
作者: biochemistry (这样可以吗?)   2019-05-29 1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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