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财政部昨(21)日再度针对《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案攻防,经协调后,研发投资抵减加码5个百分点确定取消,改为未分配盈余进行实质投资,可免课5%营所税。经济部官员指出,接下来将由经济部规画草案,预计最快3月7日将修正案送入行政院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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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委龚明鑫昨天主持产创条例修正案审议会,据了解,经济部、财政部昨天在会中针对研发投资抵减是否加码5个百分点数度攻防,虽然经济部工业局长吕正华会前信誓旦旦表示,工业局只有一种版本,“就是要加码”,不过最终还是让步了。
产业创新条例将在今年底到期,经济部日前预告修正部分条文内容,虽然财经部会已有共识将产创条例四大租税优惠展延十年,但业界一直希望能加码减税,希望提高研发抵减率、新增人才培训抵减优惠等项目,财政部与经济部有不同意见。
据了解,昨天经济部、财政部于会中达成协议,研发投资抵减不加码,维持现行的当年度营所税额抵减15%,或分三年内依次抵减10%,不过另新增未分配盈余进行实质投资,免课5%营所税。
经济部官员举例,若未分配盈余为100万元,原本都须缴交5%营所税,若将其中50万元拿出来进行实质投资,该部分可免课5%营所税;不过昨天仅初步达成协议,将购买机器之实质投资纳入,对于是否将人才培育等投资列入,仍需详细规划。
官员表示,有关技术入股及创作人(教授或研究人员)获配学研机构股票的缓课税优惠,若要比照员工奖酬缓课孰低课税优惠,应再设定条件,获配股票者须持股二年以上且在国内学研机构或产业从事相关研发活动,以确实发挥奖励效果。
经济部官员指出,经济部、财政部昨天达成共识后,接下来草案如何订定将由经济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