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119000282-260202
2.原文内容:
大同外资股东遭金管会认定是陆资开罚,18日意外跳出维家WEI姓负责人表示要提诉愿,
且坚不出脱大同股票。金管会官员18日指出,查到最终受益人是“陆资”,且“并未撤出
台湾”,开罚绝对有据。不过金管会的处份函上也明确载明,对受处份人若有提出诉愿将
予以尊重。
金管会17日宣布,有大陆企业透过5个FINI帐户买入大同股票,持股合计18.01%,由于此
陆资是非合法来台投资股票,因此裁罚402万元,停止股东权,限期6个月内卖出。金管会
在新闻稿及公告的裁罚书上并未写出企业名称,只有在口头报告时指出第三度被抓到的陆
企龙峰,裁罚书上亦指受罚的陆企再透过2个人头户向香港券商下单,以5个外资帐户来台
投资大同股票。
针对维家负责人WEI CHANGYUAN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表示,对金管会违法裁决会提诉愿救济
。金管会官员强调,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93条之一的规定,若发现有陆资违法来台投资
可限期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资”,前二次裁罚大同假外资,都是要求该大陆企业在六个月
内撤回投资,所谓“撤回投资”即要“在集中市场处份、资金汇出台湾”。
官员表示,查核期间曾经二度要求维家置业(当时负责人是林美钦)陈述意见,但维家都
无法明确说明资金来源,金管会从资金面、交易面和下单面等3大事证显示,龙峰都是透
过维家、买进大同持股,在金管会查核时间,维家置业换了WEI姓负责人,使得裁罚晚快
半个月,而维家换负责人属公司内部法律关系,不影响龙峰透过维家、买进大同股票的违
法事实。
3.心得/评论:
如果维家提出诉愿,然后市场派又在年后开股东会,这样算持
有50%以上吗?这一招看起来厉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