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06/1386216/
2.原文内容:
《公司法》三读 1季可配股1次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公司法》修正案,在全部449条文中,修正150条,是近10年修法幅
度最大的一次。这一次修正3大主轴,包括“松绑化、弹性化”、“公司治理强化”,及
配合亚太洗钱防制组织评鉴而推动的“电子化、国际化”规定。修法通过俗称“股王条款
”,根据协商条文规定,未来公司可在章程中明定,每季或者每半年分派盈余;前三季或
上半年的盈余分配,应提报董事会通过。
《苹果》整理修法重点,让读者一次掌握《公司法》的最新修法动态。
3.心得/评论:
跟美股看齐了,这点不错。
港股也是一年配两次。
另外股利通知书,可以改成用电子信箱来寄嘛 ?
都 2018 年了。还在用书面的方式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