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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公告
(2367)燿华-宜兰县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裁处本公司罚锾。
1.事实发生日:107/07/05
2.发生缘由:宜兰县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裁处本公司罚锾372万。
3.处理过程:本公司宜兰厂废水设施经制程废水分类、化学混凝处理、生物处理、生物后
化学混凝处理及沙滤机过滤后外放,一般经生物后化学混凝处理完,水质即可符合流水标准
。4/16上午人员在更换沙滤机内滤材,未依正常程序作业,将处理完成的合格水,未再经沙
滤机过滤就将此股水排出至雨水沟,导致主管机关稽核时认为本公司未经操作处理之原废
水经由雨水沟排放,进而影响环境。
4.预计可能损失:新台币372万元。
5.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无。
6.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本公司针对当日稽查相关缺失已改善完成,将会加强员工操作
训练及水质管理。
本公司已进行检讨及改善工作,避免此一情况再次发生。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3.心得/评论:
7/5的新闻 最近跌跌跌跌跌跌跟被罚有关?
2367被罚好像不是第一次了
等等9:00电梯向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