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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101)台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办理现金增资发行甲种特别股案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7/06/28
2.增资资金来源:办理现金增资发行甲种特别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200,000仟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5.发行总金额:暂定发行总金额为新台币100亿元。
6.发行价格:暂定为新台币50元整,惟授权董事长参酌市场状况及相关规定调整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20,000仟股。
8.公开销售股数:20,000仟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80%由原股东认购。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承购。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1)股息率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上限不得逾8%,以五年期IRS利率+固定加码利率决定,
股息每年以现金一次发放。
(2)年度决算后如有盈余,应先依法完纳税捐、弥补亏损、提列法定盈余公积,并依法令
规定或实际需要提列特别盈余公积,其余加计累积未分配盈余,得就其余额依规定分派甲
种特别股股息。
(3)本公司具股息分派自主裁量权。
(4)非累积型。
(5)不得参加普通股关于盈余及资本公积为现金及拨充资本之分派。
(6)分派剩余财产之顺序优于普通股,且与各种特别股股东受偿顺序相同,但以不超过发
行金额为限。
(7)于股东会无表决权、亦无选举董事之权利;但得被选举为董事。
于甲种特别股股东会及关系甲种特别股股东权利义务事项之股东会有表决权。
(8)不可转换,不可要求公司收回。
(9)本公司以现金发行新股时,与普通股股东有相同之新股优先认股权。
(10)无到期期限,但本公司得于发行日满五年之次日起按实际发行价格收回已发行甲种特
别股之全部或一部。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转投资。
13.其他应叙明事项:就办理国内现金增资发行特别股之部分,未来如因主管机关指示修正
或基于营运评估,或因法令规定或因客观环境需要而需变更时,相关现金增资计划、发行
程序暨增资后发行特别股等相关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全权处理。
心得:
关于这篇公告中的第9项: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80%由原股东认购。
看起来原股东应该会收到"认股缴款通知书",以原持股的比例去认购新增的甲种特别股
公开销售股数:200,000仟股
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80%由原股东认购。
200,000仟股*80%=160,000仟股
160,000仟股/4,246,509仟股 (已发行普通股数)=0.037
等于每仟股可以认购37股
(有误请指正)
1.认购价50元,目前股价才42左右,但这次的特别股不能转换成普通股,所以应该是没差
。主要还是看利率给多少
2.非累积型,且本公司具股息分派自主裁量权。公司当年赚的很少就发很少股息,或不发
,明年赚多也不会多补给你。
3.最多利息不超过8%。
持有台泥的你,会想认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