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215305
2.原文内容:
离岸风电开发版图大致底定,下一步就是确保融资顺利,并与台电签署购电合约。众达国
际法律事务所律师赵梅君提醒,融资机构与开发商间的合约,也应审慎评估是否建立
“银行团接手”机制,确保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许多大型投资案为避免当投资者因财务或其他因素导致开发计画成为“烂尾楼”,都会建
立银行团介入、第三方接手的制度。
不过,赵梅君指出,政府版本购售电合约中,并未明定银行团介入权,加上国内融资机构
在离岸风电产业经验不足,间接导致融资机构却步。她建议,融资机构在评估是否承作离
岸风电融资案时,也应考量是否建立相关制度。
能源局能源技术组组长陈崇宪表示,购售电合约规范的是台电与发电业者两造之间的权利
义务,融资合约中是否纳入银行团接管机制,属于融资机构与发电业者间的契约,如果银
行团认为有必要,当然也可以于双方合约中明订。
KPMG安侯建业执行副总陈文正则表示,银行对于离岸风电专案融资呈观望态度,主要是担
心放款比例在单一产业风险过高。不过,在银行与开发商间持续沟通下,除了专案融资,
部分担保融资也是可行方案之一。
3.心得/评论:
现在银行也要兼营电风扇发电了吗? 厉害了我的党!
公股行库… 抖
存股族… 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