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inyurl.com/yarwsg9d
《食品股》油品案,味全申请释宪并向上游求偿
【时报-台北电】味全公司 (1201) 表示,该公司因所贩售之部分纯油及调和油等产品,
经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提起公诉之油品事件,业经智慧财产法院于106年4月27日判决无罪
确定在案,惟因调合油标示遭智慧财产法院判决没收所得新台币3千2百余万元,味全认为
有违宪之虞,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释宪之声请。
味全委托顶新制油公司代制油品误用大统长基公司问题油品案,及向强冠公司、正义公司
、顶新制油公司、富味乡公司及俐豪公司等采购油品陆续爆发油品食安事件,致味全产品
下架回收,并退费及赔偿消费者,造成味全重大损害。
为维护公司权益,味全已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上述公司、其上游厂商及相关人员,请求损
害赔偿。目前除强冠公司上游厂商郭盈志、施闵毓部分被判决应连带赔偿味全新台币1亿
2136万余元外,其余诉讼均在法院审理中,尚未判决。
消基会以味全使用顶新制油公司进口越南牛油起诉求偿案件,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审驳回原
告之诉,味全无需赔偿。另消基会对味全使用顶新制油公司及正义公司猪油求偿上诉案暨
消基会起诉味全使用强冠公司猪油求偿案,均仍在一、二审审理中。(编辑整理:庄雅珍)
评论:
标示 + 向强冠公司求偿,总金额将近一亿五千多万元,金额虽然不多
但正义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