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律师告发虾皮有中资 经济部:事证明确将

楼主: bala5566 (bala5566)   2017-10-17 22:28:36
首先
我个人觉得这个要告赢,只能够抓准就是SEA申请送件的F-1里面有纪载到台湾有子公司,
就是台湾竞舞娱乐有限公司和乐购虾皮有限公司。然后抓准F-1送件文案里面有显示出大
股东是中资腾讯实业,只有咬定这样才能够完胜。
以下是SEA送件F-1文件内容当中的公司股权架构图:
https://imgur.com/a/xVrNq
其中可以看到SEA整体架构都在开曼,当中以SEA Limited为主体,分别100%控制几家公司
,Garena Limited,Shopee Limited,Airpay Limited,Beemo Holding Limited。当中
跟台湾比较有关系就是Garena跟Shopee都有台湾子公司。
本人我去搜寻了一下查到目前台湾两家分别就是台湾竞舞娱乐有限公司和乐购虾皮有限公
司。
https://imgur.com/a/adHGm
https://imgur.com/a/8F7Cv
https://imgur.com/a/YYKud
https://imgur.com/a/sYSq2
目前这两家公司都是同一个负责人刘佳衢,而且照目前公司登记资料来看都是独立公司,
”理论上跟海外公司架构都没有关系”。
台湾如果是海外控股也就是有经过投资审议委员会(简称:投审会),在公司登记上面都会
变成侨外资,而且会公告显示,目前看资料内容就是没有显示,因此我们可以判断送件的
时候是单纯地国内公司。
但是又在SEA送件资料内显示是100%子公司,这点就会是突破重点,要就是欺骗SEC美国证
期局,或是欺骗台湾政府。
看来目前到这里律师很有可能会完胜,但是不要忘记一件事情。
如果这边有用可变利益实体(VIE),那这件事情就会变得很奇特,所谓的VIE其实在大陆地
区非常常用,毕竟大陆地区大家都知道的就是这样,为了保障自己都会搞VIE,但是VIE本
身并没有合法性,可是也无法可罚。所以会变成现今公司组织上很实用的作法,而且广泛
的被使用。
我个人推测台湾子公司和SEA母公司应该会有一个类似VIE架构的协议条约,才能够将整个
股权架构去建立起来,协议内容也会载名SEA对台湾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否则美国律
师不敢把这个架构写出来,这样会有法律风险。
但是台湾政府要如何去举证会变成是一个很困难问题,面对台湾公司政府只能发函去询问
到底现在是怎么回事,然后要求补正说明,如果对方咬死没有股权,只有合作关系或是其
他说法,要合理的去要求撤资感觉有困难,除非政府还有其他大绝招。
否则最后就会变成
发函→虾皮说:我不是喔,我们在台湾”股权”没有中资→结案
可是实际上状况应该是
SEA依照合约内容控制台湾子公司,但是没有掌握实质股权。
当然也有可能就是用上述的例子直接判罚,但是我觉得机率不高。
结论:
其实这次SEA在美国主要是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S),只是把其中一部份股票进行海外发行
,我在猜会这样做有可能是部分的私募基金股东想要借由这次ADS发行出脱持股,大家可
以等到ADS正式开盘后观察看看,应该会有一些很有趣的现象。
这次SEA发行ADS其实刚好也给台湾投资人有一个新的观念,要IPO的公司其实不一定要赚
钱,尤其是在美国这样公开的市场,美国唯一在乎就是你公司是否合法,资讯是否公开,
股价和本身公司价值都由市场去决定,SEC根本不管。但是台湾证交所要求上市条件就是
要公司有赚钱才能上市。
站在私募角度来说其实根本不在乎公司”现在”是否赚钱,而是私募投钱之后能够创造多
少利润,或是是否可以利用本身人脉金钱,可以帮公司创造更好的利润最后转售。
但是一切的前提条件是你能够在公司有说话的地位,一个没有说话地位的股东,对于公司
经营是没有影响力的,所以有些私募很喜欢把投资标的买断就是为了自己能够控制一切,
虽然盈亏要自负,但是比较给别人控制自己能够控制更好更安全。
这里其实就会提到很多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你今天买了又没有控制权,你也没能力改变公
司,买了就是期待对方会自己变好,其实就跟买乐透一样,有点不切实际。
最后一段其实说远了,有点离题,但是还是想跟大家说。
以上都是自己经验和推测,大家有想法可以提出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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