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中央通讯社
http://bit.ly/2v5u5Gv
(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07250324-1.aspx )
2.原文内容:
证券商复委托业务松绑 9月中完成
(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25日电)
金管会松绑证券商复委托业务,
开放券商经投资人同意后,
可将投资人复委托的交易款项留存券商外币帐户下的分帐户,
投资人可减少汇兑成本,
增加业者的便利性,
预计9月中完成。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预告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管理规则、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设置标准、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设置标准及期货信托事业设置标准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证期局副局长周惠美表示,
在业者建议下,
为增加复委托业务的便利性、
降低民众投资时的汇兑成本及降低交割风险,
开放券商经投资人同意后,
可将投资人以外币收付的买卖外国股债等有价证券交割款,
或持有外国有价证券所产生的应收帐款,
留存在证券商外币交割帐户下的分帐户。
周惠美指出,
目前证券交割为T+2制,
即证券商必须在投资人复委托后的两天进行交割,
移转款项,
且投资人不一定都有外币帐户。
因此,投资人若卖美股,
但没有外币帐户时,
券商必须把美元先换成新台币,
之后再转入投资人的新台币帐户内。
未来放宽后,
在投资人同意下,
投资人的款项可以先留存在证券商外币交割帐户下的分帐户内,
投资人不用频繁换汇,
可减少汇兑风险,
同时券商也可减少相关作业成本。
根据金管会统计,
今年第一、二季复委托金额分别有新台币4750亿元、4721亿元,
合计上半年有9471亿元,
较去年同期7559亿元成长约25%。
同时,
考量高净值投资法人对金融商品有大量交易需求,
且其资产规模、
风险承担能力,
及金融专业知识、
投资经验均与专业机构投资人相当,
因此在境外结构型商品管理规则中所定的专业投资人类型,
增列高净值投资法人。
所谓高净值投资人,
为公司最近一期财报净资产超过200亿元,
设有投资专责单位,
并配置适任专业人员,
最近一期财报持有股债部分或衍生性金融商品在10亿元以上,
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适投资程序及风险管理措施。
周美惠表示,
本次修正因配合内政部居留改革政策,
增订外侨居留证、
永久居留证得做为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的身分证明文件,
本次修正预计9月11日前完成。
3.心得/评论:
今年复委托的投资金额
比起去年同期成长25%
各证券商以后应当会更注重这项成长中的业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