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股票借券赚利息,衍伸出几个疑问,想请释惑
1.依规定借券收入算租赁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税,想请问是否有43%的免税额度?
以及这个出租收入是否会先扣除给券商及政府的必要费用?
2.如借券人于除权息前卖出股票,借券人仍应将股息透过证交所权益补偿
系统返还出借人。所谓返还,是否由券商(或证交所)扣住股息,并没有进入
借券人的帐户?(是否可能被赖帐?)
3.除权息时,权益补偿退还的股利,部分银行(或者证券公司)还会额外收取费用。
造成出借人的额外成本,不知道各家是否仍有收此费用
(我的是元富证券、交割是新光银行,用他的i理财出借,只说出借服务费是收入
的25%,并没有说里面是否包含政府规费及权益补偿之类的)
4.出借人call回股票时,于10个营业日后才会汇回,想请问所谓"后"并没有最后期限
,那会不会可能拖延?
5.网站相关资讯有这一段
股票出借后,借券人将股票卖出,在配股配息之后,借券人将股息返还给出借人,
惟该笔所得类别变成证券交易所得,因证券交易所得税目前停征,当出借人的综所
税率高于可扣抵税额比率时,虽不适用可扣抵税额,但因此笔所得不计入综所税内
,反而可以达到领股息又避税的好处。
是否表示出借人将无偿(不计持有风险)取得股息(股票跟现金)?
6.看了一下竞价的利率比较低(2%),议价的比较高(3%),是否表示如果跟营业员
打好关系,有机会用比较高的利率借出?还是把借出时间拉长或出借张数够多
比较有利?
以上请教有经验的板友,不吝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