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eyDj (马力道琼)》之铭言:
: 修公司法 产官学吁终结委托书乱象
又来了
这些年来的公司法修法表面上说什么进步
事实上根本是越来越坑小股东
先是设立独立董事
事实上台湾的公司法本来就已经有监察人了哪需要什么独立董事
结果我们看到的是所谓的独立董事
都是退下来的高官、社会名人等的肥缺
没开几次会董事酬劳搞不好领得比公司总经理还多
然后实际的监督效果根本是零
对了,然后这些独立董事还不需要持股咧
因为没持股拿公司的钱根本不手软
再来是降低公司董事的持股限制
说什么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才是进步的立法
事实是
因为公司董事都没啥持股
公司乱搞也不会心痛
最坏拍拍屁股走人还可以用黄金降落伞领走大笔钱
留下小股东看着一堆严重套牢的股票不知道怎么办
现在又要降低股东会门槛
表面说股东会纪念品是乱象
事实是过去因为门槛高
如果你小股东持股有一定数量(像是100张以上)
来征求委托书的时候跟他们抱怨股价太烂
还可以多拿几份纪念品当补偿
现在他们连这个钱都想省了
唉!小股东的权利何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