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gamer (凯文)》之铭言:
: 股市新手,清楚自己这个帐户有多少钱,却感觉被营业员坑了
: 21日打电话请营业员购买X股,那天在电脑前等到1400也没通知
: 26日看X股价格下来了又打了一次电话,一模一样的股数,后来接到电话通知买到了
: 今天早上去银行看了帐户,才知道21日委买有买到却没通知(这里电话无纪录,营业员那边也没有),造成帐户里面负债 = =
: 中午才把另一个帐户的钱拿来补…
: 这样算违约交割吗?都印在存摺上了
: 还是说,民法买卖上要有双方意思表示,我们有要买的意思表示却没收到卖的意思表示,照法理这交易根本就不该成立?
: 求请教 @@
: 这帐户以后可能不能买卖单了…不知道会不会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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